4月1日起,郑州火车站 执行超重行李收费新标准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 从4月1日开始,对乘客的超重行李,郑州火车站已经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和原标准相比,新标准有所降低。
近期,有读者向本报询问,旅客在乘坐火车时自身携带行李超过了一定重量是否要另行缴费,火车站收费标准又是多少?为什么缴费后,车站方面开具的是行李托运单收据?
对于这些问题,郑州火车站客运车间有关人士答复说,根据铁道部的统一规定,每位乘客在乘坐火车时可免费携带一定重量的行李,其中,成年人可免费携带重量20公斤的行李,未成年人可免费携带10公斤的行李,超出这个重量,火车站将加收费用,收费标准按超重多少公斤和实际运行距离计算,计费重量以5公斤为一个收费计算单位,比如,超重1至5公斤是一个收费标准,超重5至10公斤又是一个收费标准。4月1日以后,郑州火车站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和老标准相比,除了继续按实际运行距离计算外(1至100公里的距离内按0.197元收费),计费重量不再按5公斤为一个收费计算单位,而按每超一公斤,再加上实际运行距离收费?熏收费标准有所降低。比如,郑州至乌鲁木齐,如果一位乘客的行李超重6公斤,按过去的收费标准,要补缴44元的费用,而新标准只需补缴27元的费用,收费后,车站方面向当事乘客出具行李托运单的收据。
(记者 施书芳)线索提供 谢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