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号 香港律师首聘内地(组图)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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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重庆市司法局27日向香港律师吴永嘉颁发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协议下的第一张《香港法律顾问证》,吴永嘉成为首位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的香港执业律师。
据了解,根据CEPA,中国司法部于2003年11月制定了《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允许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香港、澳门以及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法律事务。
今年初,香港董吴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永嘉律师与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达成协议,出任其法律顾问。吴永嘉与中豪律师事务所共同向国家司法部门提出申请,近日得到批准。
3月27日,重庆市司法局向吴永嘉律师颁发编号为“GWZ渝第0001号”的《香港法律顾问证》。据香港贸发局提供的数据,目前有51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设立了59家代表机构,其中设立在西部的仅两家。吴永嘉表示,希望尽快根据CEPA协议的政策允许,通过设立的代表机构与重庆律师事务所开展联营,更好地为重庆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首单业务年薪“一港元”
据重庆晨报报道内地第0001号《香港法律顾问证》昨天在重庆产生,吴永嘉成为首位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的香港律师。吴永嘉律师此次受聘于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让吴律师欣喜的是,他的第一张《香港法律顾问证》还给他带来一单业务:重庆市外经贸委聘他为年薪“一港元”的法律顾问。(邓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