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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特大涉黑案件宣判 团伙成员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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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3月25日电(范春生、王贵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对辽宁省葫芦岛市特大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宣判,黑老大刘中东因贩毒、妨害公务等7个罪名,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充当保护伞的原葫芦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绍忠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11名团伙成员也受到严惩。

在沈阳中院这份长达77页的判决书中,对这个黑社会团伙的累累罪行暴露无遗。1998年10月至2002年4月间,刘中东网罗万家灯火浴乐中心副总经理刘春珍、KTV经理赵占清、前厅经理李士伟、司机吴晓民以及赵永猛、王振、申常树、刘海飞等人,拉拢原葫芦岛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兼治安行动大队大队长张绍忠充当保护伞,结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特派洗浴中心、香蜜湖洗浴中心、万家灯火浴乐中心、国际酒店宝岛夜总会等场所内,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了葫芦岛市社会治安秩序及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暴利,以商养黑。

葫芦岛这一黑恶势力几年间制造了多起血案,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01年10月25日晚,刘中东与邵某在电话中发生口角。随后,刘中东向赵永猛、王振、李长波等手下描述了邵某的特征,并指使他们在电信局营业厅门前伏击了邵某,用镐把、尖刀将其打成重伤。事后,刘中东和邵某分别找张绍忠进行调解。结果,在张绍忠的调解下,这样一起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被私了,刘中东一次性赔偿邵某60万元,同时逃过法律的制裁。

靠黄毒发家,使刘中东等人有了称霸的经济基础。2000年3月至2002年4月间,刘中东在经营万家灯火浴乐中心、国际酒店宝岛夜总会期间,还做起了贩卖摇头丸、K粉的生意。在他的指使下,刘春珍、赵占清、李士伟、吴晓民等人,通过服务员兜售或是直接向顾客贩卖摇头丸、K粉,以每片(包)100元、150元、2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从中获取暴利。

2000年3月到2001年12月,刘中东指使刘春珍、赵占清等人在万家灯火浴乐中心组织卖淫小姐以260元、300元、80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进行卖淫活动,还推出了裸体陪侍等特色服务。此外,赵占清还多次组织卖淫女到海南省海口市从事卖淫活动。

2002年4月,刘中东被警方刑事拘留,随着团伙成员的相继落网,这个罪行累累的黑团伙土崩瓦解。去年10月27日至29日,沈阳中院连续3天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刘中东团伙系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张绍忠的庇护下,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犯下多种罪行。在法院的一审判决中,除刘中东被判无期徒刑、张绍忠被判有期徒刑10年外,其他10人最高的被判死刑、最少的被判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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