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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买房出新规:封杀"金屋藏娇" 遏制财产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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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13日电据《都市快报》报道,作者曾听过一个特殊的讲座,主题是教人避税的:“房子是目前最好的避税渠道。因为如果你是企业法人,房产可以转化为固定资产,每年可以折旧,事实上却在升值保值;如果你是个人,房产可以成为你瞒着先生或者太太的最大财产,闹离婚时他(她)以为夺走了你的一切,其实什么都没夺走”,主讲人顿了一顿说,“当然,捎带着的另一大用途便是金屋藏娇。”

在座的中年男子们嘿嘿地笑了起来。主讲人接着调侃道,“看来,在座的都有金屋藏娇的经验教训,我就不用多说了。”

你在婚后想买房子吗?别想瞒着你的先生或者太太。因为2月25日起,杭州市所有婚后购买的房产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才能办理房产证了。

新规封杀金屋藏娇

“婚姻状况:1.已婚;2.未婚”———这条看似不经意的批注,目前已成为都市人区分财产责任的重要途径之一。向银行贷款要填它,买房卖房要填它,如今,办理房产证也要填它。

日前,杭州市房管局根据今年颁布执行的《杭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制定了一套新的房产证办证程序。凡婚后购买、夫妻共有的房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申请登记,此举封杀了夫妻中任何一人暗购房产甚至金屋藏娇的可能。

具体的操作程序是这样的:如果是单身汉购买的房产,可以向办证大厅说明情况,填写一份《单身情况具结书》,证明自己单身身份的真实有效,然后可办理房产证;

如果是夫妻中一人在婚前购买的房产,需要持结婚证到办证大厅,对比房产的购买日期以及结婚证上的结婚日期,证明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然后可办理房产证;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则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申请,除按原规定提交办证所需资料外,同时提交相关结婚证明和身份证明。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或婚前房产约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以上资料外,还必须提交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公证书(到户口所在区的区公证处或者省市公证处办理)。

同时,由于一部分房产已在该办法实施前便办理了房产证,上面只有夫妻中一方的名字,而又属于婚后财产。夫妻双方可以提交以下资料,共同到场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一)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夫妻结婚证明;(四)申请产权变更的报告。如夫妻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但约定为共同所有的,除以上资料外,还必须提交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公证书。在办理变更登记时,除按规定收取产权变更登记费(95元/每本证)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变更登记的申请时间不作限制。

新规遏制财产黑洞

从2月25日开始,杭州市产权管理中心正式实施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前数日,办证大厅再一次迎来受理高峰,仅23日、24日两天就受理了1857件,受理量大增。

虽然没有证据能证明,如此多的人赶在新规实施前办证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如今房产作为夫妻各自财产的一个小金库、一个避风港,早已是众所周知的秘密。

不止一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妻子很多年后才知道,丈夫瞒着自己买下了一处房产,并转手赚了一票;于是闹起离婚官司时,双方便为了证明这笔钱的存在,展开了一场口水大战。

为此,杭州的房屋中介公司自2003年以来便已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规———凡夫妻双方中其中一人要卖房子,夫妻双方都要到场。此举就是因为吃够了离婚纠纷的苦头,时常有人事后找到中介公司大闹,“房子我也有份,你凭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

即使是这样,仍有人想出应对的办法。上海就有一个妻子,趁着丈夫出国,找了一个貌似丈夫的男子帮助办理手续,骗过了所有人将房屋出售。丈夫发现后,把妻子和买家一起告上普陀区法庭。不过,法院认为买家为善意第三方,丈夫只能追究妻子的责任,而不能追究买家的责任。

当然,像这样相貌相似的人毕竟是极少数。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对于遏制婚后财产黑洞,避免夫妻财产纠纷还是大有好处的。

未婚男女慎对房产

中国向来有“感情重于金钱”的优良传统,夫妻、朋友间往往讳谈金钱只谈感情,但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上升、收入差距的拉大,不少人开始意识到:该谈的金钱问题还是得谈的。

都市快报都市房产版曾于今年1月刊发了《离婚了,房子怎么分》一文,展开对夫妻处理房产问题的讨论。几乎每天都有人背着另一半打电话过来倾诉苦衷,“我的男朋友在婚前买了房子,要我来一起偿付按揭,我出了钱却分不到房子,你说这公平不公平?”

打来电话的也有男性读者。“我出了所有首付款,女方家里一分钱不出,却一定要我在房产证上也署上女方的名字,我真是那个气啊!”

解决未婚男女双方埋藏心底深处的矛盾,除了书面协议以外,最好的办法是婚前财产公证,目前愿意公证的人并不多,2002年全年杭州结婚人数47324对,而办理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的只有231对,约占总结婚对数的0.5%,也就是说大约200对夫妻中有一对夫妻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很多小夫妻认为,如果他(她)跟我提财产公证,就表明他(她)不爱我,这个婚我就不结了!

相关专业人士认为,财产公证,是大多数沉浸在新婚之喜中的男女不愿直面,甚至不愿提及的话题,因为大多数夫妻觉得去做财产公证,是对感情不忠和未来的婚姻生活缺乏信心的表现,中国人的传统是崇尚“感情至上”的婚姻,财产公证由此遭受冷落,虽然公证可以解决更多潜在的争端。据浙江民政部门统计,2002年浙江离婚数比1995年增加了80%,再婚人数增加了120%。

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是必须面对的问题。据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统计,1998年该中心接待的有关婚姻家庭矛盾的咨询中,62.4%是离婚的权益纠纷。财产纠纷已经成为夫妻离婚最棘手的问题,有司法部门人士说,作出让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都满意的判决是很困难的,因为很多算谁的说不清道不明。一项对中国女性的调查显示,在35岁到45岁之间的中年女性中,近60%的人赞同财产公证。事实证明,不经历风雨,难以见彩虹。

当法规驱走了婚姻前方的乌云,恋爱中的男女所要做的,无非是敞开内心,迎接光明。(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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