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应立法保护“克隆人”
外滩传媒
与其掩耳盗铃不如有备无患
专家呼吁应立法保护“克隆人”
苏常/文
虽然,包括美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极力反对克隆人类的实验,但是对于部分科学家来说,克隆人类始终是难以抗拒的 巨大诱惑。有学者指出,目前继续讨论可不可
以制造“克隆人”已没有意义,各方应及早做好应对工作。
2月13日美国《科学》杂志刊发了一则令科学界震惊的消息:韩国国立大学的黄宇锡与美国同行一起,成功克隆了 30个人类胚胎,并首次从中培养出干细胞。这一成果,使得治疗性克隆的研究,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而根据滑坡理论,与 治疗性克隆仅有着一纸之隔的生殖性克隆,也相应地增加了成功的机会。
虽然国际上反对生殖性克隆的呼声日渐高涨,而美、英、德、意、日等国已相继立法禁止克隆人的研究,但是,对于 部分科学家来说,克隆人类始终是难以抗拒的巨大诱惑。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的专家表示,目前世界范围内克隆人研 究成功的可能性已接近2-3%。
克隆人是不是真正的人?
在2002年12月,“克隆女狂人”布里吉特宣布世界上第一个克隆人即将诞生之际,科学界和社会学界就开始了 无休无止的争论。社会学界曾一度责怪一些急功近利的科学家们,为取得研究成果,而违反生命伦理进行胚胎克隆试验,在他 们看来,大于14天的胚胎,就已经具有生命的意义,如果用这样的胚胎进行试验,科学家就有“杀人”的嫌疑。科学家也反 驳说,是社会学家的喋喋不休使得他们的研究总是不能顺利地进行,各种各样的伦理规范让他们的试验束手束脚,从而拖延了 克隆人类这一惊世骇俗的科研成果的产生。
虽然双方的争吵十分激烈,然而在一个问题上,科学界和社会学界却有着惊人的一致:他们都认为,克隆人是一个真 真正正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社会地位上,他都拥有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
科学家的理由是,既然克隆人的产生缘自人类的一个体细胞,基因结构与人类完全相同,生长发育周期也与人类相同 ,他(她)当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类。中科院动物所研究员、中国克隆大熊猫专项首席科学家陈大元曾说过:如果(克隆人 )真能出来,我们要把这个克隆人养大。毕竟这是一个生命,既然是一个生命,不管他是无性繁殖出的或是有性繁殖出的,我 们都应该尊重。
社会学家的理由是,克隆人一旦诞生和生长在人类社会,就自然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分子,理应拥有人类的权利,单从 社会权利和法律地位上来看,他(她)和我们并没有两样。
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部主任沈铭贤教授说:“我们应该善待克隆人。毕竟,克隆人本身是无辜的。即使 是个残疾克隆人,也不能歧视他,必须给予他(她)人的尊严和权利。”
如何确定社会身份?
从遗传学的角度上看,由于克隆人拥有和被克隆者一模一样的一套基因,势必存在着基因退化的风险:和两性繁殖产 生的个体不同,克隆人的父母其实是同一个人,由于不能从父母双方获得不同的基因,因此就失去了遗传过程中基因优化组合 的机会——一个先天患有某种疾病的人,与异性结合后生下的孩子,只有一定的几率会遗传该种疾病,而克隆人,由于百分之 百复制了患病者的基因,就必然患同样的疾病。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克隆人也并非像某些人认为的那样,完全和被克隆者相同。单卵双胞胎的两个孩子,已经是基因 最为接近的两个个体。但是如果一个生长在农村,一个生长在城市,不同的环境也会令他们的体貌特征和智力水平相距甚远。 同样的道理,克隆人是一个与被克隆者并不相同的独立的个体,不应该把他看作是被克隆人的影子。
那么,克隆人到底是被克隆者的“孩子”,还是被克隆者的“弟弟妹妹”呢?怎样确定克隆人的身份?
沈铭贤认为,应该由法律对这个克隆人进行身份的定位。“克隆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理应接受社会规范的束缚。”
而第一妇婴保健院段涛院长认为,克隆人的身份,应该由被克隆的人决定,如果一个人接受克隆,那么他就有权利决 定,这个克隆人,是自己的弟弟妹妹,还是自己的孩子。段涛给予了一个常见的情况作为参照:“在医院出生的龙凤胎中,一 般男孩都被指定为哥哥,女孩被指定为妹妹。这都是由生育他们的父母来决定的。如果有人愿意将自己克隆,那么,他也有权 利指定这个克隆人和自己的关系。”
显然,在法律上讲,同辈之间、和父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是不同的。一个克隆人如果被认定为被克隆者的弟弟或 妹妹,他(她)在继承、抚养等法律关系中与被克隆人的权利义务势必是相同的。而如果他(她)被认定为被克隆者的下一代 ,他们的法律地位又不一样了。
被誉为“多利之父“的苏格兰生物学家格里芬也曾指出,在人们尚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克隆人可能会受到不公正的 待遇。看来,在克隆人出世之前,我们有必要事先对他(她)的社会角色加以确定。否则,他(她)将难以真正拥有人类的权 利和义务。
克隆人会成为一场浩劫吗?
有人说过,克隆人是当今最时髦、然而也最危险的词汇。克隆人的出现会威胁人类的生活吗?
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沈铭贤教授认为,从理论上讲,少数克隆人的存在(占人口比率微乎其微),并不会影 响人类基因的多样性,引发社会问题的可能性较小。但如果克隆人的数目达到一定比例,对人类的进化、发展将带来许多负面 影响。设想如果某些科学家别有居心地有针对性地成批克隆某些特定民族、部落的人群,势必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
虽然美国生育专家帕诺什扎沃斯一直支持克隆人研究,但他也曾说过:“克隆技术的使用应该有规则和限制。它应该 帮助没有孩子的人制造孩子。我们不应该用它去克隆富翁和名人,去使人们复活或者去设计基因改造过的婴儿。”
如何善待克隆人?
提到克隆人的未来状况,科学家和社会学家有一个共同的呼声:“善待克隆人”。
以目前的克隆试验来看,克隆出来的动物,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生理上的缺陷,早衰、夭折似乎始终与克隆动物的命 运连在一起。这其实也是当今国际社会反对克隆人的最大原因。许多科学家担心,技术上如今还没有解决的一些问号,将直接 威胁克隆人的生命。
沈铭贤教授认为,一旦克隆人违背大多数人的意愿出世了,我们不应带任何有色眼光看待他们,让他们扎在人群里, 平凡地生活和工作。如果他(她)有残疾,也就应该视他们和其他残疾人一样,给予人道的帮助,但不应该强调“克隆人”的 身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克隆人心理的正常发展。
第一妇婴保健院段涛院长认为,基于克隆人的特殊性,从医学角度出发,不妨给予克隆人更多的关注,以确保他(她 )的个体健康成长,毕竟在生理方面,克隆人可能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
据外电报道,国外一些支持克隆的科学家曾提出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透露克隆人出生的形式(只是 当作一种个人隐私来处理),就像许多试管婴儿的父母并不告诉自己的孩子他(她)的出生与别人不同一样。
早在2002年,北京大学应用伦理学中心主任吴国盛就说过:“克隆人生下来后,他是人,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 所应该做的,是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步骤,确保他不受歧视,保证他受到和普通人一样的关爱,以免堕入‘另类’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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