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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炭翁遭遇美女计 新婚妻子卷走9000血汗钱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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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的黄自辉常年在株洲市起早贪黑拖板车运煤球,人称“卖炭翁”,挣的是滴滴血汗钱。然而,新婚的妻子以单位要集资建房为名从他手上拿走了9000元积蓄,随后不辞而别。当得知妻子所谓“单位集资建房”一事纯属子虚乌有后,人财两空的黄自辉感觉到:他中了妻子的“美女计”!

昨日,黄自辉告诉记者,他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相识20天便火速结婚

黄自辉面容黝黑,神色憔悴。他从事的工作,是在株洲市合泰大街八角亭煤店拖板车运煤球。4年之前,黄的妻子病逝,常年劳顿且孤独的生活让他有了再婚的想法。2003年12月2日,通过婚介所的安排,他与本市离异女子汪某见了面。

黄自辉称,汪某是株洲化工集团金鹰实业公司的内退职工,这让黄感到踏实和满意。然而从认识一开始,汪某便想方设法从黄手中索要钱财。认识第一天,汪某从黄手中就索取了100元“见面礼”,之后以自己脚痛需要医治、要买衣服、交通费、生活开支等等理由,从黄自辉手里拿走2000多元。“我又不懂,她说什么就按她说的给了钱。”

认识半个多月后,汪某就频频跟黄提起单位马上要集资建房,先要交18000元的集资款。汪提出让黄自辉出一半的钱。看到黄有所顾虑,汪当即提出结婚。于是,双方仅仅认识20天后,2003年12月22日,黄自辉与汪某“速配成功”结婚了。

9000元到手妻子不辞而别

结婚后第二天,汪某反复催促黄自辉拿出9000元缴纳建房集资款。黄想到二人已结婚,就勉强答应了妻子要求。从银行取来9000元血汗钱之后,黄说自己心里慌慌的,觉得没底,两人便立下了一纸协议,写明“汪某收黄自辉玖千元。汪某和黄自辉买的房子是他们二人的共同财产”。汪某拿到钱,给了丈夫一张单位的收据,上面写明“交来房子集资款项18000元整”,并盖有“株洲化工集团房改办财务专用章”和“株洲金鹰实业总公司”公章。

妻子拿走9000元后,没两天就不辞而别。心存疑惑的黄自辉不久赶到妻子所在的公司询问,惊悉单位集资建房一事纯属子虚乌有,18000元集资建房款收据也完全是妻子假造的。再一问,收据上盖的“株洲化工集团房改办财务专用章”和“株洲金鹰实业总公司”公章也都是伪造的。之后,黄自辉多次联系汪,但汪不愿解决此事,再到后来,黄连汪某的人都找不到了。

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汪某是我厂内退职工,也确实存在伪造公章、谎称集资建房的事实。”株洲化工集团金鹰实业公司党委书记朱宝林说,黄自辉多次就此事向单位反映,公司也已多次对汪某进行教育并催促其还款,但多次耐心调解并无成果。朱建议黄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记者通过多方努力希望听听汪某的说法,但无法和她取得联系。(本报记者 李蕙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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