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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捡婴北方贩卖 四名人贩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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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邯郸电(记者陈国营 通讯员邢建方)2月17日,三名南方人和一名介绍人因将捡来的婴儿在邯郸贩卖,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这三名南方人分别是湖北省巴东县人陈高祥、贵州省六盘水市人腾加丽和王永琴。2003年5月30日下午,他们一行三人抱着从当地捡来的一男一女两名婴儿,在鸡泽县曹庄路口下车后,住进了事先安排好的一家旅店。2003年6月1日6时多,其中的女婴经当地人李金兰介绍,由曲周县一农民尚某以4900元抱走。当日上午11时许,鸡泽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将陈祥高等人一举抓捕归案。被解救的男婴已由鸡泽县公安局安排专人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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