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塔”大骗活人(图)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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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园法人代表频繁更替
湘北庙山陵园是临澧县民政局的招商引资项目,位于风景秀美的临澧县陈二乡大塘村同欢水库畔、207国道东侧。该项目的选址与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以及民政部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的规定有某些不符,但有关审批手续还是很快就办好了。
该项目由临澧县民政局主管,先后产生了4届法人代表。其中第一届法人代表是来自苏州的投资商邢永明,第二、三届法人分别为原民政局纪检组长李本明和原民政局副局长张明楚兼任。湘北庙山陵园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庙山公司)的郭冬平是第4届法人,负责陵园后期的具体开发。正是由于法人代表的频繁更替,致使人们产生了错觉,一直到现在,不少群众还以为庙山公司是一个政府部门。
宣传促销称“塔位可升值”
从2002年起,庙山公司就开始预售塔位,价格在2000元-6000元不等。该公司大力宣扬“自由买卖”的概念,劝说客户大量购买,并承诺一个塔位几年内就可增值若干倍。经过公司的大力宣传,常德市3000多名群众购买了塔位,大部分是作为投资购买,据了解,有人甚至一次就为此投入26万元资金,庙山公司的销售业绩曾红极一时。
如今不少购买者说,他们当时之所以会相信庙山公司的促销宣传,主要是看到在销售过程中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身影,许多人至今还保留着当时促销者给他们的盖有民政局公章的促销文件。人们的投机心理空前膨胀,所谓可以升值的“塔位”概念因此被炒得越来越火,不少下岗职工、退休工人和家庭主妇怀着必赚的心理,不惜借钱购买塔位。下岗职工刘建说,他于2002年3月花9800元购买了一个“七莲台”双位塔位,没想到不仅钱没有赚到,现在反而将血本也贴了进去。
一场骗局终于被揭穿
按照当初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塔位要在2002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但在逾期几个月后,交付使用还是遥遥无期。购买者认为自己受了骗,于是纷纷报案,临澧县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后迅速介入。
据该县公安局主管此案的汪副局长介绍,公安机关是以涉嫌集资诈骗和非法经营立案侦查的,并于2003年年中依法逮捕了庙山公司法人代表郭冬平,这起“塔位”投资骗局才没法继续演下去了。
据有关方面初步统计,这场骗局共套走当地群众4000万元资金。由于很多购买了塔位的人没有进行兑付登记,所以该案的具体涉案数值还未能最终确定。客户至此才了解到,有关政策早有规定:塔位不能自由买卖。
为了更为详尽地了解其中的真相,记者曾赶到临澧县看守所,希望能够采访到郭冬平,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到另一位当事人邢永明的代理律师,但其表示不了解具体情况。
当地政府承诺积极偿还
此案发生后,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由县委书记吴友云挂帅的专案组,负责调查处理。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性客户的利益,该县制定了“承诺保本、三年付清”的赔付方针。赔付具体方案为:在2004年1月10日前,对属于兑付范围(即投资性客户)的客户在第一期已兑付10%的基础上再兑付一次,比例为所剩余额的10%;2004年12月15日兑付30%;2005年12月25日再兑付30%;2006年12月25日全部付清。
本报特派记者 伍 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