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桂香村状告海淀桂香村 月饼质量成导火索
昨天,两家叫“桂香村”的食品生产厂家在海淀区法院对簿公堂。北京市桂香村食品中心指责北京市海淀区桂香村食品厂,致使其被消费者误认为生产了问题月饼。
北京市桂香村食品中心称,2003年9月4日,媒体上分别发表了“桂香村月饼无生产日期”、“桂香村月饼被责令下台”等报道,此报道发表后,他们的众多客户均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并纷纷要求退货。北京市桂香村食品中心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发现北京还有一家海淀区桂香村食品厂,媒体报道所涉及的“桂香村”月饼,均为这家公司所生产。
北京“桂香村”说,海淀“桂香村”所生产的食品注册商标为“圆明园牌”,但在其所生产的月饼包装盒上却在明显位置上书写有“桂香村”三字,才导致媒体将二者混淆。报道发表当日为“中秋节”前夕,此事的发生,造成原告重大的经济损失及重大的商业信誉损失共50000元。
海淀“桂香村”认为,他们对“桂香村”的使用是将其作为商号使用,因为他们公司名称中就有“桂香村”三字。将“桂香村”作商号使用,并不侵犯北京“桂香村”的商标权。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宣判。(首席记者赵中鹏)(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