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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改厨房引来相邻权官司 法院判违规被告败诉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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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首例同幢住宅相邻权官司审结

新闻索引:家住漳州市区佳苑名门的吴先生最近被一场官司搅得好生烦恼:自己花钱买来的房子,有了产权证明,只不过在内部结构上做了一下改动,竟然引来了一场长达几个月的官司。

而楼下的李女士则说:“楼上的(指吴先生)把卧室改为厨房,影响了楼下的休息,造成侵害,要求其恢复原貌。”

这场被称为漳州市首例同幢住宅相邻权的官司,从区人民法院打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直到近日才尘埃落定。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月初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被告吴先生应在判决生效后的10天内,排除佳苑名门x栋705室在原告李女士605室卧室上方的厨房。

原告:卧室上面建厨房我的休息受影响

吴先生在佳苑名门一栋住宅楼买了705室的楼中楼,2003年3月装修时,他把原楼梯移至厨房,而将东北向的卧室改为厨房。刚刚住了3个月,就收到了法院的一纸传单:原来是楼下的李女士以侵害相邻权为由,将他告上了法庭。

李女士认为:楼上住户在二次装修过程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更改卫生间排气通风管道,破坏厨房公共排水压力管道,致其卫生间及厨房的通风排气、厨房排水受到严重影响,功能受损;将卧室改为厨房,其在下面休息受到影响,。

被告:改造有防渗处理楼下无权干涉

对于李女士的看法,吴先生他说,相邻侵权应以实际侵权为构成要件,厨房未使用,没有构成侵害,而且他愿意将厨房改为储藏室,不作厨房使用。

吴先生说,自己已将厨房进行了防水处理,有双重的防水设计,并没有产生漏水现象,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对楼下造成影响,原告无权干涉。并且没有任何规范限制有防水处理的厨房改建在卧室上。排水是自上往下排的,不会对原告造成影响,通风管道无多大改变,更谈不上功能受损。

鉴定:二次装修改布局影响整个单元

接到原告的起诉书之后,芗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漳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对被告在二次装修中是否改变原设计进行鉴定。

鉴定的结论为:1.705室业主在装修时,改变原布局,将本户的厨房改建在605室的卧室上方;705室的露台下方为605室的主卧,以上改动,会影响605室住户的正常使用;2.705室装修过程中,屋面以下未作移位装修,屋面部分在原位进行重新施工。3.排气管被堵塞,伸顶通风管未被保留。

鉴定结论认为:根据《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厨房。因此,被告厨房的改建,违反法规禁止性规定;露台排水的改道,经过原告主卧上方,会影响原告正常休息;排气管被堵塞,伸顶通风管未被保留,本单元6楼以下的住户无法通过该管道排气。可以认定:被告二次装修,对整个单元都有影响。

法院:厨房改建有违规责令恢复原貌

经审理,芗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双方,应当本着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被告在二次装修过程中,多处改变原设计,对原告的确造成影响。依照《民法通则》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判决被告在10天之内,排除在原告卧室上方的厨房;恢复原排水管道,保留伸顶通风管等。

吴先生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上诉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于近日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的以上判决,一审案件鉴定费3000元由吴先生负担。

(本报记者 黄国华 通讯员沈坤河 张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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