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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今报:狠判期待终结性骚扰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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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甘林

性骚扰是我们社会中久治难愈的顽症,然而,刚刚审结的一起“天价摸胸”案件(被告夏某因为摸女性胸部而被判罚三万元人民币)或许能够为这一顽症的治愈开启一扇新窗。

2月2日《武汉晨报》报道,去年7月的一天早晨,江苏省海安县女青年黎某骑摩托车上班,途中遭遇一直尾随其后的男青年夏某的调戏。黎严词痛斥,夏竟然伸手摸向黎的胸部,然后驾车逃离。黎当即驾车追赶,在即将追上时,黎不幸连人带车摔倒,被诊断为面部外伤、舌体撕裂伤等,住院治疗17天,先后花费一万余元。出院后,黎将夏告上法庭,法庭遂据此认定黎的行为是因对性骚扰实施自救而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案成立,判决夏某赔偿三万元。无疑,这一前所未有的判决可谓“天价摸胸”。

之所以说性骚扰案件久治不愈,盖由于此类案件的私密性和特殊性而导致取证难、调查难、案件证据被法庭采信难以及由于当事人不愿公开自己的隐私,再加上我国现行的处理性骚扰案件的赔偿标准缺失等,许多这样的案件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法庭常常也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审结案件。去年,曾经在全国轰动一时的两起性骚扰案件难尽如人意的结果就是最好的证明。

当然,对于这起“天价摸胸”案件,我们也只能抱以审慎的乐观态度。综观案件的全过程,人们不难看出,夏某之所以为摸女性胸部而付出三万元的“天价”,完全是由于黎某遭遇到夏某的性骚扰而受伤住院所致。试想,如果黎某像许多女性受到性骚扰后忍气吞声不去追赶,如果不是因为黎某受伤住院花费了许多可以计算的费用的话,想必此案要获得今天这个判决结果也不那么容易。

因此,那种试图借助这个“天价摸胸”案希冀给以后发生的此类案件作出一个判例标本的想法是不现实的。我们应该看到,虽然性骚扰案件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许多发达国家的司法实践中,性骚扰罪名一旦成立,那么性骚扰案件中的受害者常常会受到特殊保护,但我们却不能指望这种结果很快在我国出现,它还受到许多内在的和外部许多复杂因素的制约,诸如法制环境、女性文化水准、女性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意识的觉醒。

总之,“天价摸胸”虽然仍是个案,不具有普遍性,但也不可否认,它在我国现阶段还是有着一些积极意义的,至少以后法庭在审理同类案件时可资借鉴,至少,当夏某们试图向女性伸出肮脏的咸湿手时,他就会仔细掂量一下,我能为自己的性骚扰行为付出如此昂贵的代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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