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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王寺”之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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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纠纷是否会影响“八王寺”品牌 本报记者 蔡敏强 摄本报记者 杨小辉 张美琳 寇铁锋

  “我从2000年7月左右就开始饮用八王寺矿泉水,一直没有出现什么问题。但是这几天,矿泉水公司便称没有水了,后来才知道有了纠纷。”1月29日,沈阳市于洪区陵西街的李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说。李女士说她担心现在提供的八王寺矿泉水的质量问题。

  此后,本报又接到多位八王寺矿泉水用户反映用水问题,记者随即以用户身份向矿泉水公司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总公司的设备出了点儿问题,估计两天后能有水。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八王寺矿泉水生产地(八王寺汽水厂)却发现,此事并非如此。

  水厂纠纷

  据了解,用户供水受到影响的真正原因,是由于该公司与沈阳市八王寺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和冲突,造成了矿泉水的停产。

  据当事者沈阳市八王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张荣全副经理介绍,1月26日早晨,该公司的送水人员取水时发现,生产车间和厂子大门都被封了并且被损坏,造成矿泉水厂从1月26日起停产数天。另外,负责生产的张德生(音)经理介绍,公司共有107台车,当时被对方扣了30台,还有71个轮胎被扎,当时清点数目时他也在场。

  沈阳市八王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一位姓袁的负责人称,从早上7点到晚上12点,都有人打来电话反映没有水问题,像这种情况已经4天了。

  而沈阳市八王寺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经理李秀实经理告诉记者:正月初五凌晨,由于矿泉水公司的送水员回来晚进不去厂内,所以将门卫室给砸了(但此话被张荣全副经理予以否认)。后来我们就报了警。至于车子被弄坏,他表示不清楚。当记者要求看一下矿泉水生产车间以及被扣留的车辆时被李经理以此事正在调查为由拒绝。

  1月31日,记者再次来到沈阳市八王寺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李秀实表示,为了保护“八王寺”这个品牌,为了不让广大用户利益受到侵害,已经暂时开通了两部供水热线,为用户供水。

  据了解,沈阳市八王寺汽水厂始建于1920年,八王寺汽水已是全国名牌产品,而作为沈阳饮用水的龙头企业,沈阳八王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近几年可谓发展迅速,该公司的总经理李松告诉记者:“企业从1997年创建至今,固定资产达到了3700万,已经发展10多万客户,平均每天的送水量达到了3000~4000桶。而今天出现企业被‘封’的局面,绝不是任何一方所希望的。”对于纠纷的处理意见和要求,李松表示,希望能尽快恢复矿泉水厂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

  历史纠葛

  八王寺汽水厂总经理李秀实认为,矿泉水厂一直都在无偿使用“八王寺”的商标,并且未经过任何部门的授权,几年间共拖欠了汽水厂500多万元。

  在李松提供的双方于1997年签订的关于厂房使用的《租赁协议》中,沈阳八王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隶属于沈阳市八王寺汽水厂,租赁期限为15年,起自1997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18日止。

  李松说,根据租赁协议,矿泉水厂租赁汽水厂的厂房和设备。他同时表示,对于八王寺商标的使用,也是经过汽水厂授权,并且双方曾签订了关于使用商标的协议。

  李松说:“当时,矿泉水公司与汽水厂签订了关于使用‘八王寺’商标的协议,二者就是单纯的租赁关系。虽然是使用同一个商标,但两家企业却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实体。汽水厂属于国营企业,矿泉水厂属于民营企业。”

  但记者发现,在这份简单的租赁协议上,并没有对租赁费用交纳的内容作具体的规定。

  而李松表示,矿泉水公司并不拖欠八王寺汽水厂任何费用,并有“八王寺”商标使用的授权协议和租赁期间所交纳费用的收据等凭证,但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能向记者出示。

  李松对于本次冲突事件的看法是,在本次冲突事件中,李秀实的真实意图是通过强硬手段,收回矿泉水公司在汽水厂内占用的厂房和设备。至于收回矿泉水公司的目的,李松称,很可能是将整个汽水厂共3.8万多平方米的地皮重新利用,搞房地产开发。但根据租赁协议,15年的租赁期限尚未到,在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完成收回的情况下,李秀实只能再找别的途径。

  李松告诉记者,李秀实曾经通过一些政府部门,向李松表达过收购矿泉水公司的意向。但由于价格方面的原因,双方未能达成共识。

  李松说,随后不久,李秀实又曾派人到工商部门查阅了矿泉水公司的有关年检记录,并举报到有关部门,称矿泉水公司多年没有到工商局进行年检。但事实上,矿泉水公司年检齐全。

  在随后的采访中,李秀实和他的委托律师王英俊对以上说法进行了否认。

  王英俊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李秀实在收购八王寺汽水厂时,根据相关资料,认为八王寺汽水厂拥有矿泉水公司的20%股份,矿泉水公司为八王寺汽水厂的子公司,而并不是李松所说的民营企业。但在2003年12月23日,八王寺汽水厂通过工商部门查找矿泉水公司资料时,发现矿泉水公司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企业,八王寺汽水厂已经没有股份。并且,还发现矿泉水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于2003年12月3日被吊销。

  由此,王律师认为,八王寺汽水厂封生产矿泉水的厂房的行为,旨在保护汽水厂自身财产,并不存在非法行为。而当初收购汽水厂也是为了继续弘扬八王寺品牌,并不是为了搞房地产开发。

  对于矿泉水公司的企业性质,大东区经发局的孙局长称:“事实上,矿泉水公司并不是简单的一家民营企业,而是合资公司,在矿泉水公司成立的时候,汽水厂曾投资了120多万。”

  股权之争?

  但李松还向记者透露了事件背后关于股权的纷争。

  据李松介绍,目前“八王寺”就像是一个行政部门,下辖7至8家子公司。“1997年,我本人租用了沈阳八王寺汽水厂(以下简称汽水厂)的厂区,成立了沈阳八王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泉水公司),租期为15年。”

  李松说,矿泉水公司在租用汽水厂的时候,汽水厂已经是空壳了,按照双方的租赁协议,汽水厂以10%%的股份入股矿泉水公司,同时,矿泉水公司还要为汽水厂解决一部分下岗工人的就业问题。

  2003年2月,李松任法人代表的沈阳腊八冰品有限公司与香港易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其目的是为了整体收购汽水厂,经过当年3月~7月的努力,终于收购成功,“八王寺”由此转制,由原大东区工业局的下属国营企业,转变成为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李松告诉记者,2003年9月,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权被无偿转让给美国泛宇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李松认为,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在没有征得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把其32.5%的股权和香港易成发展有限公司的67.5%的股权转让出去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2003年11月,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再次把股权转让给美国环球公司,成了名副其实的外商独资公司,同时,该公司更名为吉福(沈阳)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李松表示,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的股权在被完全转让以后,现在主持汽水厂工作的李秀实曾多次间接地说服李松转让矿泉水厂,当时,李秀实出价300万买下矿泉水厂,但李松没有同意,因为,矿泉水厂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了3700万,他认为以300万的价钱卖出去是不现实的。

  但李秀实向记者表示,对于八王寺汽水厂的收购,是通过正常程序的,并不存在任何违规问题。至于李松所说的他曾多次要求收购矿泉水公司一事,也系子虚乌有。

  有关部门介入

  据沈阳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一位姓范的工作人员介绍,最近几天每天都有反映八王寺矿泉水问题的电话,从1月30日到2月2日上午10时许大约有42个电话反映此问题。其中大部分消费者反映喝不到水,或者送水不及时问题。目前来看,由于企业双方纠纷,消费者的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工商局正在进行协调。

  此外,关于沈阳市八王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年检情况,双方出示的资料不同一事,沈阳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管理处的马处长解释称,此事已经上报给上级有关领导,工商局也正在积极调查处理此事。

  另据了解,关于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事,李松目前已经向沈阳市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仲裁要求,请求依法确认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无效;请求依法确认李松在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所享有的股权。

  2月2日,负责此事的沈阳仲裁委员会的邓先生告诉记者:“10天以后才能审理此次仲裁请求,在仲裁结果没出来之前,沈阳市仲裁委员会不发表任何看法。”

  对于汽水厂和矿泉水公司的纠纷,大东区经发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此事正在处理当中,一切正常。大东区工业总公司的张经理告诉记者:“处理结果在近日就要公布了,而至于两家关于商标使用和股权问题的纠纷,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办法,由于此事涉及的范围很广,也很复杂,我们要等上级领导的指示后才能对两家的纠纷做进一步处理。”

  “八王寺”品牌会否受到影响?

  对于供水问题,沈阳市八王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认为,此事还没有得到解决,自己的生产车间“被占”,水无法供应,而押金问题暂时也无法解决。沈阳市八王寺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李秀实表示,供水他们可以解决,而且绝对是“八王寺”的矿泉水。但水桶押金的钱他们并没有收,所以也无法解决。

  沈阳市皇姑区的江女士表示,她是2001年开始饮用八王寺矿泉水的,当时就是看重了“八王寺”这个品牌才购买的。而正月期间就得不到水了,没有办法才买了一?捌渌谱拥目笕?

  沈阳市沈河区的张先生认为,他之所以喝八王寺矿泉水就是由于看准了这个品牌。无论产生经济纠纷的双方谁对谁错,这个期间矿泉水用户的利益毕竟受到了侵害,而用户除了关心自己将来的用水问题外,也希望“八王寺”这个品牌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事情已经过了一周,而纠纷依然难断,是否会给“八王寺”品牌蒙上一层阴影?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用户也在担心“八王寺”这个品牌的发展。

  “八王寺”大事记:

  1.1920年建厂。

  2.1997年10月,沈阳市八王寺汽水厂法人代表赵延风,与沈阳八王寺矿泉饮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松)签订厂房租赁协议。

  3.2003年2月,香港易成发展有限公司与沈阳腊八冰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松)合资成立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延风),收购沈阳市八王寺汽水厂。“八王寺”由此转制,由原大东区工业局的下属国营企业,转变成为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4.2003年8月,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美国泛宇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臻德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李秀实。

  5.2003年11月,沈阳臻德食品有限公司更名为吉福(沈阳)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美籍人士HUD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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