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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海一审死刑(图)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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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8时,被控作案26起杀害67人的犯罪嫌疑人杨新海被押解进法庭进行不公开审理。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主审法官在开庭前阐明的不公开审理理由是“由于此案涉及到被害人的隐私”。

  昨晚7时半,杨新海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新海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随后,杨新海又向法官请求,能否不将送达书寄给他的父母。

  杨新海去年11月在河北省沧州市被捉拿归案。杨是河南正阳县人,曾因盗窃、强奸被判刑一次,劳教两次。1999年出狱后,接连在河南、山东、安徽、河北四省农村地区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河南省公安机关指定漯河市公安机关管辖此案。

  一审对杨新海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案工具

  铁锤、刀具、绳索

  昨天的漯河市天空多云,天气阴冷。早上7∶10左右,法警开始在漯河市看守所忙乎起来,7∶20,杨新海被带上警车押往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7∶30,三辆警车从漯河市中级法院的东边侧门疾驰而入,这让从早上5点多就蹲守在法院正门前的众多媒体记者始料不及。

  中间是一辆依维柯警车,前后分别是小轿车。车辆驶入院内后在法院大楼前面停下,两分钟后,杨新海被警察从中间的依维柯车内带出,他头带棉帽,身体稍弓,手脚都带着镣铐。随后,杨新海被带入大楼内。

  审判杨新海的审判厅设在漯河市法院三楼1号庭。开庭前,杨新海被带进庭前的休息室里,警察帮他摘掉了戴在头上的棉帽。看起来他和警察已经很熟,与警察说话时面色轻松,带有笑容。

  “还要吃馍、喝水吗?”警察问他,杨新海摇头说不。

  开庭前,此案的卷宗被搁上公诉席,足有半米高,参加庭审的书记员看到卷宗后说了一句:“有这么多的材料啊!”随后,材料被分成四摞。

  上午8点,庭审开始,旁听席空无一人。

  8∶35分,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

  杨新海在接受法官的讯问期间,思路清晰,声调很高,回答问题也很干脆。对每次行凶的时间、地点都能准确说出。

  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指控的杨新海杀人工具中,除了媒体已经公开的铁锤外,还首次披露了刀具和绳索等杀人工具。

  在2001年的一起偷盗过程中,杨新海曾被女主人发现。杨新海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着女主人的脖子,逼其交出了100多元,然后将女主人强奸,随后将人杀死。

  中午12点半休庭,参加庭审人员与杨新海吃了一顿粉后,下午1点继续开庭。

  昨天庭审时,所有的记者都被拦在法院大门外,到下午,连没拿出入证的法院内部人员都只许出不许进。

  作案特点

  偷、杀、奸

  杨新海曾于2003年4月在山东曹县杀害一对夫妇,并对女的进行奸尸,案件由曹县刑警大队查办。昨天,到郑州办事的曹县刑警大队大队长刘海生听说后赶到漯河想旁听庭审,没被允许,他们也不知道开庭审理的消息,只是到郑州后才听说的。

  刘海生曾到河南提审过杨新海,杨新海回答问题很干脆,杨说:“反正我快死了,说什么都可以。”

  刘海生说,被抓后的杨新海记忆力很好,对每次凶杀案的情节都能准确回忆。由于盗窃次数太多,他对于盗窃的事说不清楚。

  据杨新海在接受提审时交代,他离家出走流浪后,基本以偷盗为生,得来的钱财作为生活来源,到后来胆子越来越大,逐步发展到杀人、强奸。

  刘海生把杨新海的作案特点归纳为偷、杀、奸,认为杨新海有一定的智商,只能说有一点心理扭曲,有报复社会的心理,但不可看做就是心理变态。

  杨新海的作案地点主要在农村,每次偷盗的钱数不多,“如果一次能偷盗足够多的钱财,能花上一阵子,他就不会那么频繁地作案了”。

  杨新海作案比较随意,他随身携带一张地图,走到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作案。一般是在农村偷钱城市消费,有钱的时候住城市高档宾馆,没钱的时候在农村的牛棚里也住过。杨新海有钱会到城市嫖妓,没钱就到农村奸尸。

  刘海生指出,农村的防范意识差也是杨新海作案屡屡得手的一个原因,“农村里很多人家都还在使用老式的横木门闩,用小刀从门缝里伸进去很容易将门闩剔开。”

  作案时机

  多选择在集会的晚上

  驻马店市西平县一警官透露,杨新海在河南的作案大多选择当地的集会时间。

  西平县人和乡刘庄自然村刘占伟一家5人是2002年农历十一月初二晚上被杀的。农历每月初二、十二、二十二是当地传统的“赶干会”,农民在会上购买生产生活所需用品,杨新海作案的铁锤就是在赶干会上买的。据他交代,他白天就到刘占伟的家中踩好了点,晚上行凶,行凶后将铁锤埋在村边的几座老坟前,血衣扔到河里,然后走田间小道步行三个小时到达漯河乘车逃离。他说赶干会期间人群混乱,较容易下手。

  同在西平县的宋集乡农历每月初六、十六、二十六也是赶干会,2002年农历九月十六日晚上,该乡翟和村的范春和一家被杨新海以同样的手段杀害。

  这位警官说,杨新海在接受公安机关提审时还承认在其他地方作案也是大多选择在集会的当天晚上,杀人工具以铁锤为主,每杀一次人换一把新的铁锤。

  “其实,杨新海的作案手段很是低级。”这位警官说:“之所以能得逞,主要是由于农村防范意识差,另外加上低墙矮院的现实,比较容易作案,其实杨新海这种作案手段对城市的危害是不大的。”

  在杨新海曾经到过的西平县人和、宋集两乡,记者看到的数户人家都在院门上装上了铁门。当地人告诉记者:“凶案发生后,几乎每家每户都加强了防犯意识。”

  新京报特派记者 钱昊平 河南漯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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