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海系列杀人案始末 11小时庭审杨新海(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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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记者云集漯河中院
杨新海案在全国产生强烈影响,此次开庭吸引了全国各地20余家媒体到庭采访。由于该案涉及强奸,出于保护受害者隐私的原因,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大部分记者都被挡在漯河市中院门外。记者由于到场较早,“幸运”地进入该院大厅,但无法进入审判庭旁听。据值庭法警说,法院只派发了几张旁听证,除法院工作人员、公诉人、辩护律师外,拒绝任何人接近法庭。杨新海的亲属和受害者家属没有到场。
审判地点在该院西侧二楼一号审判庭,此次审判的主审法官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杨庆九担任,可以容纳上百人的法庭只有20余人,显得空荡荡的。一位漯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想进入法庭旁听,被值庭法警拒绝。各地媒体记者一直在漯河中院的大门附近等候,门前由武警战士把守,戒备森严。几位试图进入法院的记者多次央求无效,值班武警战士说,上面有命令,今天的开庭不准任何媒体入内,绝无例外。
杨新海中饭大碗喝羊肉汤
昨天凌晨天色未明,漯河中法的工作人员就忙碌起来。四五辆打着急行灯的警车将杨新海从漯河市看守所提出,7点30分,他被法警押入审判庭,身穿囚衣的杨新海身材不高,不知是由于戴有刑具还是先天残疾,走路时有些跛足。
中午12点30分,暂时休庭。杨新海没有被带出审判庭,他同审判工作人员一样,享受了一大碗当地的灵宝羊肉汤和烧饼。午休时间仅半小时,下午1点,审判继续进行。一下午的时间,在公诉人的叙述中度过,天色渐黑,庭审还在进行。直至晚7点30分,一天的庭审才全部结束,审判人员带着疲惫走出审判大厅。
杨当庭否认部分犯罪事实
记者从审判庭的侧门处听到了部分庭审内容。
由于庭审中主审法官、公诉人和杨新海都用带着浓重的河南口音的普通话问答,一些细节听不太清楚,但可以听得出法官对每起案件都是详细询问,包括作案时间、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甚至详细到逃离时乘坐的车辆、车票的票价都反复核实。杨对问题回答得比较清楚、干脆,他说,自己一般都是用锤子、剪刀和绳子作案,很少用刀,有时随手取到的砖头和重物都能成为他杀人的工具,而且每次作案前对逃离的路线和方式早就想好,但有时怕被人发现,逃离也很仓促,有一次他是穿着内裤逃离现场的。
一名在法庭内的值庭法警对记者说,在上午质证完毕的17起案件中,杨否认了其中的两起,但对其他的犯罪事实都已承认。
杨服从判决如不上诉将枪决
经法庭审理,一审对被告人杨新海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判人员说,杨新海1968年出生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杨陶庄,又名杨枝牙、杨柳,曾因盗窃、强奸被两次劳教、一次判刑,杨新海为此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强烈心理。他从2000年解除劳教后,在河南等四省农村杀人无数,手段残忍,几乎不留活口,很多家庭遭到灭门之灾。去年11月3日,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将杨新海抓获。
杨在庭审时表现得较为镇定,对法官提出的质证能够准确回答,很少犹豫迟疑,表现出较好的心理素质。对作案事实的细节大多记得起来,能够清楚地表述。他对自己的判决结果看起来早有心理准备,听到判决后他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虽然其表示不上诉,但按照法律程序,他将有15天的上诉期。15天后,经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将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择期处决。(文/《沈阳今报》记者)
杨新海系列杀人案始末
杨新海,1968年出生,高中肄业,原籍河南省正阳县,曾因盗窃、强奸被两次劳教、一次判刑,2000年出狱后,涉嫌在河南、安徽、河北和山东4省相邻的农村地区疯狂作案,手段残忍,不少家庭毁于他的手中。
作案手段残忍不留活口
2000年9月,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北郊乡郭庄村一对夫妇被残忍杀害。这对夫妇都有70多岁了,单独住在村西头的一间平房里,2000年9月19日的一天晚上,两个老人同时在家中被人杀害。案发后3年多时间,虽然经过警方多方努力,但一直未能破案。
事后警方查明,这正是杨新海制造的第一起杀人案,从这以后,杨新海频繁出没于河南南部的农村地区,涉嫌制造一系列抢劫、强奸、杀人案件。活动的区域以河南南部的漯河、驻马店为中心逐步扩大,并且跨过省界进入安徽、山东、河北进行作案。警方在分析一系列案件后发现,杨新海作案时有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他一般选择在半夜作案,作案时采用破门入室的方式。
2001年8月15日发生在河南省临颍县巨陵乡纺车刘村的另一起命案,死者邱云仙是一名40多岁的妇女,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她和12岁的女儿以及9岁的儿子。2001年8月15日深夜,邱云仙和她的一对儿女被人残忍杀害,警方勘察现场后发现,三名受害者都是在睡梦中遭到袭击,头部受重创致死,其中女性死者全身赤裸,死后有明显性侵害的痕迹。
参与侦破此案的警察介绍:“现场只抢走了几元钱,被害人都在睡梦中,根本来不及反抗。”
邱云仙一家住在村西头,位置比较偏僻,而且没有围墙,容易进出。警方认为,这些正是杨新海将邱云仙一家当做侵害对象的主要原因。
在这一系列案件当中,杨新海的作案手段都非常残忍,通常不留一个活口,但他的作案动机却一直让人摸不清楚,有些作案现场虽然有抢劫,但有的仅仅只是抢走了几元钱。
先后流窜4省终被抓获
发生在河南、安徽、山东、河北的这一系列恶性案件,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由于这些案件在作案时间、地点,侵害对象以及作案手法上非常相似,公安部决定将案件并案侦查,先后两次召集河南、山东、安徽、河北四省刑侦人员在郑州召开并案会议,研究侦破方案。通过对多个案发现场的分析,警方准确刻画出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犯罪嫌疑人年龄应该在30岁到40岁之间,体态偏瘦,河南口音。熟悉农村的生活环境,有抢劫、盗窃前科,具有反侦查意识。
公安部随即将犯罪嫌疑人的这些特征制作成资料,发往涉案四省的每一个公安局、基层派出所,要求他们在各自辖区内进行彻底清查,发现可疑人物,立即上报,重点嫌疑对象还要采样进行DNA鉴定。在皖豫鲁冀四省,一张缉捕杀人凶手的大网已经张开了。
2003年11月2日,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发现,在沧州市供销宾馆205房间住宿着一名没有身份证的河南人,体貌特征与公安部缉捕的系列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有几分相似,沧州市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赴宾馆进行抓捕。经初步审查,这名男子叫杨新海,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曾因盗窃被劳教两次,判刑一次。沧州警方同时提取他的血样送往河北省公安厅进行DNA检测。两天后,检测结果出来了,经对比,送检血样的DNA与“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案现场提取的毛发DNA一致,这个结果证实杨新海就是公安部督办系列杀人大案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警方统计,直到2003年11月被抓获为止,杨新海涉嫌犯下的系列案件总共达到26宗,涉及皖、豫、鲁、冀4省的14个地市,涉案被害人77人,其中死亡67人。
离家多年父母都快不认识他
从公安机关的调查来看,犯罪嫌疑人杨新海身背数条人命,而且作案手段极为恶劣。但是他的作案动机似乎总是让人摸不清。他有着怎样的成长经历,记者赶赴杨新海的老家河南省正阳县采访杨新海的父母。
杨新海的家在河南省正阳县汝南埠镇杨陶庄。据两个老人讲,杨新海一共兄弟姐妹6个,杨新海排行第4,从小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但人却比较聪明。
因为学习成绩好,杨新海一度成为家人的希望。初中毕业后,尽管家境十分困难,但家里还是继续花钱供他在油坊店乡中学读高中,不过高三快毕业那年,他却突然离开学校出走。
杨的父亲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走,我赶到学校时,他已经走了一个多星期了。”
离开学校后,杨新海曾先后到过山西、河北等地,在一些煤矿、建筑队上打工,其间还因偷盗被劳教两次,判刑一次。一开始父亲杨俊关还上外地去找过他几次,但后来慢慢地也就失去了信心。
“他从来不听你的,不吭声,心里的事情也一概不跟你说”。
在外闯荡的10多年里,杨新海一共回家不超过3次,每次都是匆匆而别,究竟这些年他在外地做了些什么,心里又是个什么想法,杨俊关夫妇表示他们也并不清楚。
“十几年了,都快把他给忘了,以为他死了,相貌都想不起来了,走在马路上遇见也不认识”。
详细内容请收看今天11:30和17:30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董永君):(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