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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提供1904年电车图片合同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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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的有轨“老爷车”
1904年满清政府与比商签订的合同文献
  本报讯(记者王津通讯员张津道)本报元月14日刊登“1904年有轨电车旧址发现”的消息后,昨天热线又传“捷报”,读者赵家林提供1904年有轨电车照片和1904年比商与满清政府签订的合同文献,极为珍贵,不仅为本报提供了重要的新闻线索,也为追溯公交百年历史提供了更加有利的依据。

  今年57岁的赵先生其祖父原是比商时期电车公司的一名调度员。在赵先生家里,记者看到了1904年有轨电车照片和满清政府与比商签订的合同文献。虽有些陈旧,但完好无损。在这张珍贵的合同文献上清楚地记载了天津市是我国最早修建“房子式”有轨电车城市之一。公元1904年(清德宗光绪30年)4月26日,北洋大臣兼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请清朝廷,批准了天津海关道唐绍仪、天津道王仁宝和比利时驻天津领事噶得斯、比商世昌洋行海礼等签署的天津电车公司合同,使比商世昌洋行取得了在天津经营电车的专利。该项合同共签署了27款。

  据赵先生介绍,当时天津最早出现的有轨电车是以颜色来区分的。首条建成的线路称为“白牌”,从北大关起,分头向东、西两面,沿围城马路绕行。后又陆续修建了“黄牌”、“蓝牌”、“红牌”等三条线路。“黄牌”线路由北大关起,经东马路、东南角、四面钟、劝业场至海关(今赤峰道、大沽路口)。“蓝牌”线路由北大关起,与“黄牌”走同一线路,至劝业场后东折,过万国桥(今解放桥),到天津火车站。“红牌”线路由北大关起,经东北角、沿河马路,过金汤桥(亦称东浮桥),经今建国道至天津火车站。赵先生的祖父在即将走完人生最后的日子时曾对他说:“这些珍贵的资料你一定要保留好,因为它可以见证我们天津公交的历史,也可以为公交的科研提供宝贵的参考资料。”王津张津道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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