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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

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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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起,厦门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缴存比例均由原来的9%提高到10%,省、部属单位经核准后,缴存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15%。据了解,厦门住房公积金的计缴基数设定了上下限,上限为厦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5倍,下限为上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昨日起,厦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计缴基数上下限分别为7440元和480元,执行至6月30日。以后根据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从当年的7月1日起执行至下年度的6月30日止。

作者:陈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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