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倡廉 实要钱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值得一提的是,在王怀忠落马之前任阜阳专员、地委书记、市委书记的6年多时间里,他千方百计掩饰着自己的贪财腐败嘴脸。言必讲廉政、事事说廉洁,是他在阜阳工作期间的一种大张旗鼓的“作秀”方式。当然,在一口一个“廉洁”的背后,掩盖的是大肆敛财的勾当。1994年“越是有天灾越是要同腐败分子作斗争”
1994年9月26日,在阜阳地区尚未从百年不遇的大旱灾害中脱离出来时,原阜阳市(县级)检察院对阜阳飞龙皮革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晓明涉嫌偷税漏税一案立案侦查并拘留。获知此事后,时任阜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的王怀忠便利用职务之便从中协调,致使杨晓明于当年9月30日被取保候审。出来后,“知恩图报”的杨晓明在当年12月与妻子专程赶到海南省某度假村,给在此考察的王怀忠送去人民币6万元。
而在此之前不久的1994年8月19日,阜阳地区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举行,王怀忠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王怀忠说:“当前全区的中心工作是全力以赴抗旱救灾,越是有灾害,越是要同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凡一切不应该有的开支一律不准开支,要节约每一个铜板支援抗旱,一切不合理的负担不准向农民伸手……”1995年“要把廉洁、高效、勤政、务实作为地委领导班子努力的方向”
1995年,在阜阳搞房地产开发的深圳某投资集团董事长相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怀忠。此后,王怀忠为相某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解决建设用地,并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102.3万元。在这一过程中,相某利用邀请王怀忠到澳大利亚参加招商活动的机会,将1万澳元(折合人民币6.1万元)送到王怀忠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当年10月7日下午4时,阜阳地委召开地直机关负责人大会。会上,阜阳地委主要领导职务变动的消息正式宣布:王怀忠正式接任阜阳地委书记。“新任”地委书记王怀忠在会上作了一番“表态性发言”,发言之时仍不忘大讲廉政。他说:“今后,我要多向地委、行署班子成员,向老干部,向下级学习,争取不负众望,把阜阳地区的工作做好,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做好工作。要把廉洁、高效、勤政、务实作为地委领导班子努力的方向,把阜阳地区两个文明建设搞得更好。”1996年“执政为民、廉洁自律、管好自己”
1996年前后,王怀忠应阜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倪某请求,擅自批准为其减免土地出让金1553.37万元,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66万余元。之后,王怀忠向倪某索取了5万元。
与此相映成趣的是,1996年2月28日上午,阜阳地改市成立大会举行,王怀忠作了题为《抓住撤地设市机遇,重铸阜阳新的辉煌》的讲话,大讲了一番廉政。“各级领导班子要树立廉洁高效的形象。班子成员一定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执政为民,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自己身边的人,带好自己的部下。要继续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做到不请客送礼、不行贿受贿,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1997年“在个人生活待遇上要甘于清贫,在办事和交往上要崇尚节俭”
1997年,王怀忠应阜阳某发展公司负责人姜某、余某、王某等人的请求,为该公司两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用地及拆迁方面谋取利益。此后,王怀忠先后4次非法收取姜某等3人送给的人民币40万元。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年8月25日,王怀忠在专题研究解放思想的阜阳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再次谈到反腐败问题。他说:“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在个人生活待遇上要甘于清贫,在办事和交往上要崇尚节俭,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去影响社会、教育人民……”1998年至1999年“增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
1998年10月至1999年上半年,王怀忠先后4次非法收受阜阳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某送给的110万元。
耐人寻味的是:1999年10月15日,阜阳市领导“三讲”教育第三阶段动员会召开,王怀忠针对“三讲”作了“重要讲话”,更是不忘作一番表演。他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从根本上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坚定信心,增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真正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解决问题。也只有这样,党员领导干部才能不至于迷失方向,不至于滑向腐败的深渊。”《阜阳日报》记者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