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局处理笔架山公园擅批乱建事件有结果 管理处主任被撤职 这是深圳公务人员首次因严重违抗政令被撤职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叶晓滨)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市监察局对笔架山公园擅批乱建一事的调查处理昨天有了结果:决定给予笔架山公园管理处主任王辉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副主任文东平行政记大过处分。市监察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这是我市公务人员因严重违抗政令被撤职的第一例。
11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规定,今后未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常务会议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在莲花山、笔架山、中心公园等生态郊野公园搞房地产等项目,或其他与环境景观不相协调的项目,已定下的项目,要报市政府重新审定。
根据市监察部门的调查,笔架山公园管理处主任王辉参加了市城管办传达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的会议,并向副主任文东平传达了会议精神。11月19日,市城管办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105次常务会议精神的会议纪要》转发给了园林系统各单位,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然而,12月8日,王辉依然擅自决定笔架山门球场工程项目在12月10日开工,明年元旦前完成。当日,王辉与汕头某建筑公司深圳分公司法人代表周某签订了施工合同。12月10日上午,文东平在工程施工报告上签字,对开工给予认可,施工单位随后对位于笔架山公园西北角、面积达400平方米的门球场工程进行施工建设。
市监察局认为,王辉、文东平身为笔架山公园管理处负责人,本应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和市领导的批示及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但两人既不请示,也不报告,擅自决定开工兴建门球场工程,是对政府政令置若罔闻的严重违纪行为。对此,王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文东平负有直接责任。
为整肃政风,保证政令畅通,严肃政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深圳市关于行政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市监察局决定给予王辉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文东平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责成市城管办,通过这一事件,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管理,并向市政府写出整改报告。
市监察局发通报各方反响强烈
作者:记者叶晓滨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