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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议长”贿选案 最后三名被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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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12月2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涉及高雄市“议长”贿选案,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褫夺公权4年的“立委”林进兴,25日在二审中获判无罪。同案被告林进兴的前妻高雄市“议员”章玟琇,则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不得缓刑,也不得易科罚金,这项判决,意味着章玟琇将丧失“议员”资格。

据悉,高市“议员”章玟琇与其前夫、“立委”林进兴涉及高雄市议长贿选案,一审均被判处1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因都不服一审判决,向高雄高分院提出上诉。11月20日高雄高分院第4次开庭,章玟琇曾当庭认罪及缴交收受的500万元贿款,请求减轻其刑,并表示林进兴始终都不知情她有收贿一事。

另外,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则是对最后3位涉及贿选案的“议员”,进行一审判决。高雄市“议长”贿选案被起诉的34位“议员”中,有18人被判有罪,10人无罪,6人则是获判缓刑,一旦二审都维持原判,高雄市“议会”可望全面补选。

(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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