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审张子强案
温州都市报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日开庭,公开审理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涉嫌受贿一案。
现年58岁的麦崇楷曾审理张子强案。据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至1998年间,麦崇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6万余元,并为其子经商获取巨额贷款;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有关证据,麦崇楷委托的律师到庭为其辩护。部分群众及麦崇楷的亲属旁听了法庭的审理。法庭宣布,对麦崇楷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