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之年花心不死 有关专家吁请关注老年人性犯罪现象
江南晚报
人们常以夕阳红来喻指晚年生活的美好,老年人也因生命的成熟而愈显情操高尚。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夕阳光辉映照下,也有挥之不去的阴翳,那就是老年人的性犯罪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近年来,无锡几乎每个法院每年都会受理几起以往罕见的高龄人员性犯罪案件。在基层公安机关处理的老年人嫖娼、性骚扰方面的举报则更多。
前不久,新区法院审判了一个年近花甲的退休工人,他竟对两个已过20岁的继女进行猥亵,甚至在女儿的同事来寄宿时,也敢潜入房间里,趁她们熟睡之际乱摸。在检方的指控中,他至少有4次,爬上了继女的床。在滨湖区一个城郊派出所,去年夏天刚把一个70多岁的老强奸犯送进了监狱,今年夏天,又接到某小区居民报案,一个智力残疾的女青年遭人猥亵,而侦查的结果,作案人竟是居住在同一小区的一个80岁的老头。警方传讯了这个走路都摇摇晃晃的犯罪嫌疑人,他交代自己把这个弱智女骗到偏僻角落,做下了伤天害理的事。老年人年老体弱、耳目不灵、手脚不便,在一般犯罪中主要是受侵害的对象,这一“反差”无怪让此类现象频频成为一再曝光的社会新闻。
老年人性犯罪上升,是个全国性的问题。一名搜集了大量此类案件报道的法官说:“老年人性犯罪案件开始抬头,从全国的情况来看,这一比例很有可能会不断上升。”分析这类案件,除了少数犯罪人是年轻时即“风流成性”,或曾犯过同类罪行,大部分都是鳏居或离异的老人。他们的犯罪往往采取非暴力手段,攻击的对象也大多是有亲戚关系或邻里关系的人员,且较集中于身心不健全的弱者和少年儿童。尽管从总数上说,这类案件数量还不是太多,但正由于被侵害者年龄越来越小,其犯罪危害有时甚至可能是一个人的一生。
法制观念淡薄同样是高龄性犯罪的主要原因,犯侵犯性性犯罪的老人,大多数文化水平低,接受法制教育少。有一个70多岁的老头甚至说:“我把那几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孙女一样看待,我并没有强奸她们呀……难道爷爷摸一下孙女儿都犯法吗。”他们中许多人认为与精神病、痴呆妇女发生性关系是经女方同意的,所以只是通奸行为,而不是强奸。
时代的急剧变化,客观上也让一些平安走过大半辈子的老人在晚年难以把持。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毛洪祥医生认为,现在人的总体健康水平比以前好多了,但老年人正常的性要求问题却仍很少得到社会的关注,环境的刺激、传统文化的压抑、小家庭的普及,当老年人感到生活孤独寂寞、单调乏味时,极少数人会失去控制,在亢进的欲望下走上犯罪道路。还有一些人,也可能会出现生理上的“59岁现象”,寻找“最后的刺激”。
老年人性犯罪也许只是个别现象,但老年人的性问题却是个社会问题。
(记者汪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