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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恶魔黄昌兵的罪恶人生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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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汉警方公开披露了“10·31”枪案犯罪嫌疑人黄昌兵的累累罪行。

“根据我们掌握的材料,你在河北、广西两地有命案在身!”专班民警在攻破了“10·31”案件后,继续加大对黄昌兵的审讯力度。

“既然你们都知道了,我就一起全说了吧!2000年11月2日,我在保定老家杀死了一个年轻女的,抢了两万块钱。”原来,黄昌兵为了谋财害命,在保定市北市区金象小区持刀将26岁的关某杀死在家中,抢得现金2万元后,与赵红娟一起逃窜到了辽宁丹东,随后途经北京,最后到广西南宁落脚。

2001年12月,黄昌兵在南宁一舞厅跳舞时,与一自称“凤仙”的小姐“一见如故”。当晚,黄将其带回租住地强奸后,持枪将该女子打死,抢走现金1000元。第二天,黄昌兵到附近的工地买来水泥砂石,将“凤仙”的尸体藏在出租屋的厨房灶台下,用水泥砌牢封死。

专班民警获此重大线索后,迅速赶赴南宁,在当地刑侦部门的配合下,在南宁市南环路44号505室的厨房灶台下发现了一具干尸。经检验,死者为女性,年龄在25岁左右,因头部中枪而亡。他想见赵红娟一面

11月21日,黄昌兵写下一封遗书:“事到如今,我觉得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赵红娟,她对我那么好,我却把她拉下了水。我也对不起那些被我杀害的女人。我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内心充满了悔恨。”

到了11月22日,审讯工作却陷入僵局。专班民警发现,黄昌兵情绪低落,思想负担很重,面对民警的发问,黄昌兵开始沉默以对。

“你们一定要安排我见赵红娟,否则我什么也不想说了!”黄昌兵向民警提出要求。

“见面不可能,这不符合规定!”专班民警经过讨论,决定安排黄、赵二人互写小字条,通过民警传递“心意”。

黄昌兵在小字条上写道:“娟娟,我对不起你,是我害了你……”

赵红娟写道:“昌兵,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民警没有为难我,你就放心吧!现在你一定要彻底交代所犯的罪行,争取宽大处理……”

见到赵红娟的亲笔小字条,黄昌兵的心里防线彻底崩溃,他终于开口,一连又交代了自己犯下的4起罪行。多宗命案 水落石出

2000年5月一天的晚上,黄昌兵在保定市北市区滨湖公园,将两名小姐带回自己家中强奸后持刀杀害。为了毁尸灭迹,黄昌兵将家中二楼的壁橱底层清空,将一名小姐的尸体放进去,并将另一具尸体分尸后塞入壁橱的空隙内,用买来的砖头水泥将壁橱底层牢牢地封了里三层外三层。

11月23日,武汉市公安局专班民警赶赴保定,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将水泥台拆开,挖出了这两具女“干尸”。

2001年10月,黄昌兵在广西凭祥用6000元钱从一个叫“阿强”的手中,购买了一支美国柯尔特手枪和11发子弹。“10·31”案中,黄昌兵打伤武汉两名民警的,也正是这把罪恶的手枪。

2001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黄昌兵手持柯尔特手枪,在南宁一人行天桥上,对一名20多岁的女青年实施抢劫,共劫得人民币700余元。

2002年10月,黄昌兵将一四川籍“小姐”从南宁市新竹路骗至其租住地,劫走其随身携带的财物并将其用刀杀死,后与赵红娟一起逃窜至信阳。

至此,黄昌兵交代了自己自2000年5月以来,先后流窜辽宁、北京、广西、河南、武汉五省(区)市,抢劫、强奸、杀人、非法买卖枪支罪行7起,杀死5人的犯罪事实。

(通讯员 李军 秦千桥 记者 刘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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