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部分地区采暖费改头换面“煤火费”照收不误
东北新闻网
就在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严查教育乱收费现象时,一些地方居然将“采暖费”改成所谓的“煤火费”,公然向学生收取。昨日,本报就接到了此类投诉。目前,沈阳市教育局已就此事展开调查。
投 诉
“采暖费”改头换面“煤火费”
“在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读小学的孩子总是陆续向家里要钱,累计起来已经有50多元了,这即让我们难以承担,又想不通。”昨日,家住新民市柳河沟镇的李先生打电话给本报。他说,自己的孩子在镇上的中心小学读书,从今年的10月份开始,1个多月的时间里,各种收费项目开始接踵而至:“12元钱的练习本费、10元钱的电影费、1元的试卷费和35元的‘煤火费’。”开始时,李先生没有考虑过多,上学交费是天经地义,可随着收费项目的增多,他开始怀疑一些收费项目的合理性了。他认为,村里收的35元钱“煤火费”就是“采暖费”,只不过是巧立名目而已,所以,才将此事投诉至报社,希望能有结果。
校 方
“煤火费”是村里代收的
关于李先生反映的收费项目,新民市柳河沟镇中心小学的张校长承认,所谓“煤火费”也就是“采暖费”,往年该费是由学校向学生收取,可是今年省里有规定,不准向学生收费,而村里又拿不出这笔钱,所以,村里开会决定由村向家长们收取,然后解决学校取暖的问题。
他说,至于看电影是学生们自愿的,而放电影又有成本,所以,每场电影要向学生收3元钱。一些班级向学生收取试卷费和练习本费的现象确实存在,如今,收取的费用不但已经退回,相关老师还受到了批评。
权威部门
任何形式的“采暖费”都不准收
当日下午,本报记者与沈阳市教育局计财处的赵女士取得了联系。她说,省里有明文规定,不准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学生收取“采暖费”、练习本费和考卷费,这些都属于违规收费行为,经过查实,如确有此事,相关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将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 辽沈晚报 孙超 崔宏伟) [责任编辑: 蔡轶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