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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提前半年获释 因暴力报复证人而再进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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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11月22日讯 11月20日,因犯强奸罪刚刚服刑出狱的天峨县岜暮乡龙塔村人蓝某,因暴力报复证人致重伤,又一次被警方送入监牢,面对冰冷的手铐,蓝某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早在1999年4月份,蓝某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蓝某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因表现积极主动,于2002年10月份提前半年释放出狱。出狱后不久,蓝某又改变了在服刑期间的良好表现,对当年把他送入监狱的作证人韦某(系蓝某同村人,蓝某强奸一案得以告破的有力证人)怀恨在心,多次对韦某及其家属实行威胁、恐吓,并曾于今年4月份,把韦某的岳父打成轻伤;于6月份又把韦某家的门板及其它物品砸烂,导致韦某有家不敢归,一直打工在外。派出所也曾多次对蓝某进行治安处罚与思想教育,但蓝某依然我行我素。

11月20日,蓝某打听到韦某有事打算回家,又到韦某家滋事,把韦某父子打伤。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韦世辉 廖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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