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软件盗版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软件盗版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非法制作、销售盗版软件光盘。这种行为主要是针对那些应用面广泛、用户使用率较高的计算机软件,如办公通用软件、杀毒软件、教育类软件和游戏类软件等。
计算机硬件服务商非法预装软件。一些计算机硬件服务商(包括生产商、销售商、系统集成商)为了吸引客户,在未经软件者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软件安装到其所销售的计算机硬盘或系统中。
企业用户擅自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安装使用计算机软件必须取得授权,购买软件实际上就是取得安装使用权。通常,安装使用的范围是根据许可使用协议确定的,超协议范围安装或安装使用盗版光盘也构成侵权,这被称为“最终用户盗版”,这种盗版形式最为普遍。
利用网络非法传播软件。未经软件权利人授权通过互联网销售或提供免费下载服务。随着互联网应用和普及,这种盗版形式给软件权利人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
另外,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即使是对于那些已经购买了正版软件的用户,也必须在使用中遵循“每一台电脑要用一套正版软件”原则,也就是说“每一套正版软件只能用在一台电脑上”,只有这样才是合法的使用。
对营利性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使用未经许可的计算机软件,各地版权局在进行教育的同时,可以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删除未经许可的软件、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等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可以是正版软件的2至5倍。晓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