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企业欠交挪用职工养老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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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宁11月19日电(记者王圣志、姜辰蓉)新华社11月10日播发的《青海一企业领导出国逍遥职工养老无着落》一文,引起青海省委、省政府和西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湟源海湖水泥有限公司现已交清欠缴和挪用的职工养老保险金。西宁市为此将开展专项社会保险费稽核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
文章播发后,青海省和西宁市有关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西宁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就解决青海湟源海湖水泥有限公司欠缴挪用职工养老保险金事件提出具体要求:对公司尚未清欠的社会保险金,必须尽快全额缴清;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高度重视企业改制中影响职工权益的问题,并及时妥善地研究和解决;市政府将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拖欠社会保险金和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大户、重点户、钉子户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限期上缴社保基金,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湟源县政府负责人日前向新华社记者表示,在县委、县政府的督促下,海湖水泥有限公司欠缴和挪用职工养老保险金问题已得到全部解决,共为职工补发工资、退还风险金、上缴养老金367.3万元。
湟源县政府以此为鉴,总结教训,决定采取措施狠抓社会保险金清欠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社会保险金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于12月底必须足额缴清今年的社会保险金,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金工作作为目标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的考核内容,对无故拖欠社会保险金的单位将追究领导责任。从明年开始,每半年对全县社会保险金的征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断完善征缴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完)(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