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入户调查,不违法
海峡网-厦门日报
市计生委表示,居委会计生专委入户调查,居民有配合的义务
律师说,基于统计法规开展的调查,公民应当配合;对于规定以外的情况,公民有权不予提供
本报记者 海鹰 王文静
日前,读者李先生致电本报,提出自己的疑问:“居委会干部入户调查是否侵犯了居民的私人空间,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据了解,像李先生这样心存疑问的居民还不少。正因为如此,居委会干部在入户调查时常常颇费唇舌,甚至吃闭门羹。居委会干部也是一肚子苦水:“入户调查是我们日常的重要工作,希望居民能够多理解多支持。”那么,居委会干部入户调查是否构成侵权?他们登门询问一些敏感问题,住户有没有必要配合?昨日,记者就此走访了市有关部门、部分居委会干部和律师。
市计生委法规处:居民有配合的义务
市计生委法规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居委会干部,尤其是居委会计生专委入户调查是我们工作的内容之一。在我们国家,计划生育是每位公民的应尽义务,因此对于居委会干部入户进行以生殖健康、计生政策法规知识宣传为主题的调查,居民有配合的义务。”
他告诉记者,计生统计、计生工作检查中的入户调查都是计划生育中的必要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计划生育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应该配合入户的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
街道计生办、居委会:不入户是工作失职
市人大代表、开元区文屏社区居委会主任方红霞告诉记者,目前居委会入户调查需要填写不少表格,而且这些表格都特别详细,比如,入户的居委会干部会询问家庭的成员和年龄等,如果是人口调查,还会问到是否再婚和避孕措施,孩子是男方的亲子还是女方的亲子等等,很多人都不愿意将这样的个人隐私告诉别人。“但是如果不问清楚,不仅是我们工作失职,也会给居民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她举例说,前不久,小区有位居民找到新工作,公司要求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他便来居委会开证明,“如果没有做过入户调查,怎么能随便帮他开婚育证明呢?”
方红霞认为,有些居民不欢迎社区干部上门调查,主要是现代人越来越注重自己的隐私。此外,也确有个别社区干部入户访问,不遵守职业道德,行为举止不够文明。
嘉莲街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已有不少群众向他们反映过这个问题,但是作为基层计生办,他们必须坚持入户调查工作。他告诉记者:“现在人员流动比以前快,我们如果没有入户核实,工作就无法到位,而且省里每年都要对计生工作进行考核。”他认为,目前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进行综合改革,从民政局、派出所、医院等处收集信息,反馈到计生办,尽量减少入户调查次数。
律师:公民行使隐私权不得侵犯公共利益
对这个问题,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陈晋捷律师认为,一方面,公民隐私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另一方面,公民隐私权的行使必须遵循一个前提,即不得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我国现行《统计法》,政府统计部门有权进行相应的统计调查,这些调查就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因此,如果是基于《统计法》的规定所开展的调查,则公民应当进行配合,如实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但是,公民所提供的情况仅以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内容为限,对于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内容以外的情况,公民有权不予提供。
(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