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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冤枉坐了7年牢获国家赔偿13万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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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晚报》报道

曾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后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的童立民,近日收到了重庆市一中院和市检察院一分院的赔偿决定书:因错捕错判,使其被羁押2773天,两院共赔137208.04元。

今年41岁的童立民,原是重庆电线厂工人。1995年被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指控童犯故意杀人罪。但童对指控事实予以否认,并称供述是在刑讯逼供下编造的。2002年10月11日,市一中院重审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童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宣告童立民无罪。15日,童走出监狱。至此,从1995年3月13日被刑事拘留至无罪释放,童被羁押27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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