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整毁坏果园村民小组被判败诉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近日,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审结一起侵权案,依法判令借土地调整滥砍村民果树的湖滨区会兴镇东坡村东河底组赔偿村民刘根才经济损失3480元。
1993年3月,东河底组农民刘根才与东河底组签订合同,承包了该组8亩机动地,当年便在土地上栽种了苹果树,之后取得了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998年,东河底组在调整土地时将其中的两亩地收回,并于2000年初将该土地分给了其他两户村民,但未办理相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手续。刘根才对此不同意,双方遂产生争议。因刘根才在土地上种有苹果树,东河底组便召集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由村民代表将果园围墙推倒,并通知两家新分土地户将苹果树清除掉。两家新分土地户接通知后,对果园内43棵4~8年的果树进行砍伐,后由于刘根才出来阻拦才停止,双方为此争执不下。2003年4月15日,刘根才将东河底组起诉至湖滨区法院,要求东河底组赔偿其经济损失。
湖滨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根才承包土地后已经种植了苹果树,土地延包时对部分土地被调整持有异议。而东河底组在双方争议未解决及新分土地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未办理的情况下,由村民代表将刘根才果园围墙推倒,并强行砍伐果树,违反了国家有关土地调整时对果树、林木要加强保护的规定,其行为侵害了刘根才的财产权,对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遂作出了上述判决。⑩6
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
张传新 窦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