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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和平村有人当街卖龙蜥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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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竟成玩物

本报讯 昨日下午,热心读者郭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电话称:昆明市和平村路口有人在卖“蜥蜴”。

接到线索后,记者于下午3时20分赶到和平村路口,看见两男子站在路边,手上玩弄着一种身体细长、有四只脚和尾巴、身上有绿色斑点的爬行动物,并向路人兜售。记者上前问:“这是什么动物?”其中一男子说:“蜥蜴啊!买一只玩玩,8块钱一只。”当记者借口不敢玩怕被咬并欲离开时,该男子又说:“便宜点卖给你,5块钱一只要不要?”记者离开后,又在路的另一端看见两个女子也在卖“蜥蜴”。记者数了一下,在这条路上,大约有六七个人把“蜥蜴”装在小铁笼里提着满街向路人兜售,引得路人围观。

3时54分,接到记者报警的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来到现场,在记者的带领下,民警们在和平村路口现场抓到3名正在兜售“蜥蜴”的小贩,其中一名长发男子说他不是卖“蜥蜴”的,该男子正要开溜时,记者给民警看了刚才偷拍的该男子当街叫卖“蜥蜴”的照片,该男子这才哑了口。民警又从另两个女子那里查到几个装着“蜥蜴”的铁笼。看到3名贩卖“蜥蜴”的小贩被抓获,周围群众拍手称快。

据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的吴警官介绍,在和平村查获的78只类似蜥蜴的爬行动物是丽纹龙蜥,近段时间在昆明出现较多,因此森林公安局加大了打击力度,目前已经没收了许多。吴警官说,丽纹龙蜥是益虫,它吃蚊子等,因是野生动物,是不允许贩卖的。贩卖野生动物是违法的,民警将对贩卖丽纹龙蜥的小贩进行教育,并作处罚。对没收的丽纹龙蜥,森林公安民警将移交给昆明市野生动物收容站,然后放归大自然。

胡建芳 许亮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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