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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名农民工与潞矿对簿公堂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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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康景林)115名长治籍农民轮换工一到40周岁,就被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辞退回家。这些被辞退者以在井下工作超过国家规定的8年最高期限,但没有得到相关报酬为由将潞矿告上法庭。本案今日上午在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

在这一庞大的集团诉讼中,115名农民工推举崔忠书等5名工人作为自己的诉讼代表。今日上午,有近六十余名农民工在法庭上旁听审理,潞矿的代理律师出庭应诉。本案在长治中院一审时以超过审限为由被驳回起诉。

在法庭审理时,农民工诉讼代表指出《劳动法》规定井下农民工工作期限最多不超过8年,而他们所效力的潞矿下属的王庄、常村、石圪节煤矿却与他们一再续约,大多数原告井下工作达十几年,最高的为19年,身体健康受损,故要求每人每年两万元赔偿。此外,农民工诉讼代表还提出“井下特殊补偿费”等9项应领而未领到的近100余万金额。今日的上诉审仅就一审中有争议的7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潞矿的代理律师认为本企业已按国务院、劳动部等有关法律法规足额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各项费用,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农民工诉讼代表也以相关法律法规指出自己的要求于法有据,请求法庭支持。法庭调查期间几乎成了众多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大比拼,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下。

三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旁听审理的六十余位农民工坚决不同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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