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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摩的”乱跑搅浑了出租车市场

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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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满大街飞驰的“摩的”,包头市民忧心忡忡,《内蒙古晨报》记者利用国庆长假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据《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慧敏)近几年,在包头市的大街小巷,私人摩托车用来载客——做“摩的”生意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产生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许多读者致电本报反映此事,为此,记者利用国庆长假作了调查走访。

“摩的”揽客:只见人不见车

10月5日,记者乘5路公交车到达包头市九原区,在眼科医院站一下车,便被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包围起来,他们七嘴八舌地问记者:“要不要车?”“要去哪儿?”……其中一个汉子凑近记者,压低了声音说:“我的车就在那边,价格好商量……”记者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见南边不远处停了五、六辆摩托车。或许是近日“风声紧”,这些“摩的”司机一改往日骑着车上公交站台等客的情形,把车“藏”了起来,主动在站台迎客,热情得让刚下公交车的人心生畏惧。尤其是一些女同志,下车后,一路急走,尽量避让。

“摩的”这种隐蔽的经营方式,记者在包头市昆区包百门前的站牌下又一次得到证实。记者中午时分来到包百附近,见公交站台上零星地站着几个候车的人,一个手拎头盔的“摩的”司机靠近候车的人,挨个低声询问:“去哪儿?”“要不要‘两轮儿’?”尽管对面就站着一个虎视眈眈的交警,“摩的”司机依旧不慌不忙地招揽着自己的业务。记者四下里寻找此人的摩托车,却没找着它的踪影,于是便向附近存车处的两名保安打听,他们讲:“由于包百附近对车辆管理严格,‘摩的’司机不敢乱停车,把摩托车都存放起来。”

“摩的”几乎无处不在

尽管在交警和运管部门的严查下,包头市区一些重要路段“摩的”已收敛一些,但是,大街小巷仍无处不见“摩的”的身影。记者在包头市区采访时,常被人热情“问询”,而在包头市东河区的一些偏僻街巷中行走,也会被“摩的”司机频频“侵扰”。遇上这种情况,你若不明确表态坐不坐他的车,对方总要缠上你一段路,直到你答话为止。

针对这种“摩的”扰民现象,包头市交警支队管理科的孙科长介绍:“包头市的‘摩的’在1999年底、2000年初开始出现,到今年数量已成倍增长。据我们了解,现在除了高速公路,城市里的街巷几乎遍布‘摩的’的身影。”

“摩的”是非法的

记者采访了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运政稽查大队的队长王强。王队长明确表态:“摩托车是不列入营运范畴的,不具备经营客运的资格,因而‘摩的’是非法的。”尽管运管部门与交警各司其职,对客运市场进行过多次专项治理,可是,由于“摩的”经营的灵活性及隐蔽性,难以查实,整顿一段时间好一阵,检查人员刚一离开,又出现回潮现象。运管人员与交警又不可能为此牵扯过多的精力,所以,他们只能提醒市民:“珍爱生命,远离‘摩的’。”

“摩的”带来诸多社会问题

包头市交警支队政工科的陈科长讲:“由于在我们现有的车道中没有专供摩托车行驶的车道,所以摩托车行驶只好占用公交车和出租车的车道及其他车道,夹在车流中行驶,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用它载客,更是险上加险。”

交警支队管理科的孙科长也谈到:“既然经营‘摩的’是非法的,有人还要乘坐,出了事,自然得不到正常的法律支持和保障。例如,经营出租车业务要办第三者责任保险、乘客险,若发生事故后,导致第三者、乘客损伤的,保险公司将予以一定的赔偿,给乘客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而‘摩的’出了事,只能由乘客自己承担损失。”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摩的”不仅扰乱了公交车站正常秩序,还带来了其他的隐患。几日前,记者乘公交车到东河区的商贸大厦站下车时,就见到了这样一幕:六七辆“摩的”一字排开,靠在站台边,致使公交车无法进站,只好停在路中央。本来并不宽敞的马路,加之人流密集,眼见下车的乘客在人流中穿行,真让人心惊肉跳。

而“摩的”司机为争地盘,发生流血事件也不鲜见。前不久,在昆区前进道与白云路交叉口,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9月2日早上近8时,前进道派出所民警杨季青从家出来上班途经叉路口时,见路口围了二、三十个人。杨季青上前一看,一个鼻子、嘴角在流血的男子举起砖头要砸另一个男子,杨季青见状连忙上前制止,并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原来两人都是“摩的”司机,流血的男子在当日早晨先占了叉路口的地盘,准备拉客,另一男子过来后,让他离开,他不愿走,双方为此发生了口角,进而打斗起来。

治理“摩的”需各方面共同努力

记者了解到:一个“摩的”司机一天的纯收入在三、四十元左右,有的甚至达到五、六十元。这些“摩的”司机大部分是外来打工人员及一些下岗人员,还有一部分在岗人员。

面对与日俱增的“摩的”,运管部门、交警一直在抓、在整治,可收效甚微。原因是没有可行的政策依据,运管部门只能查非法经营,交警只能查“是否违了章”。如何处罚还需政府出台相应的措施,看来,治理“摩的”还需有关各个方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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