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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鬼票”渐多 辨其嘴脸 拒付车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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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真发票
  本报讯 (通讯员杨建国记者张振宁)据了解,在近日市客管办查处的案例中,出租车司机使用非法票据呈上升趋势。这些使用“鬼票”的司机几乎都存在多收乘客费用的“宰客”行为,他们使用的“鬼票”主要有如下几种:长途汽车客票、公路汽车补充客票;公路客运乘车报销凭证、三轮车或电汽车废票,还有一种面额10元盗刻客运管理处印章的假票。这些“鬼票”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都没有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票据上也没有出租车经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专用章。根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司机在运营中必须使用合法的客运出租车票据,为乘客开具正式发票,如司机以发票用完或别的理由故意不给乘客开具合法票据,或是开具“鬼票”,乘客可以拒付车费。摄影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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