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死刑犯刑前见家属
北京9月18日电尽管通过看守所的电视知道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推出的50项便民措施中,有“死刑犯可会见家属”这一条,但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妻子的死刑犯李军(化名),却没有想到自己成为这项措施的第一个受益者。
昨天,北京市一中院安排了李军和他妻子的见面。20分钟的时间里,两个人的目光几乎就没离开过对方,相视而泣。只是当听到妻子说家里都好时,李军的脸上才现出了惟一的一次笑容。
现年30岁的李军只有小学文化,来京后在一个小菜市场内卖猪肉。2002年10月3日,李军因为摊位摆放问题和旁边摊位的小贩刘国华发生争执。在互殴过程中,李军用斧子向刘国华猛砍,导致刘的颈部血管被砍断,当场死亡。李军作案后逃离现场,后被抓获归案。2003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军被判处死刑后,其妻子向法院提出要求会见丈夫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北京一中院同意了李军妻子的请求。昨天上午10点15分,李军的妻子坐到了会见室家属区。
北京一中院刑一庭庭长郑卫阳介绍,这次安排死刑犯会见家属,是贯彻和落实北京市高级法院司法为民办实事50条规定的一次具体体现。
京华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