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 原富顺县委书记彭邦友获刑14年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日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对原富顺县委书记彭邦友单独或伙同其妻(原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雪梅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邦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单独或伙同陈雪梅利用职权,在为他人请托办理银行贷款、工作调动、承包工程项目、租赁企业、职务升迁的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前或事后分别收受曾少林等7人现金26.3万元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且二被告人还有18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二被告人均二罪并罚。对彭邦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陈雪梅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本案犯罪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详细报道见本报今日第5版)(沈纪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