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身份证骗话费被判刑(图)
据新华社杭州9月4日电杭州市余杭区一名职高女生聊天上了瘾,在短短的3个月内竟花掉电话费17000余元,而其所用电话却是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单处罚金10000元,对作案工具一部便携电话予以没收。
被告人王某于2002年12月2日,利用许某遗失的身份证,在杭州市电信局购买了一部便携电话,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欠话费约8000余元。2003年元旦,王某再次利用许某身份证购买了一部便携电话,再欠话费9000余元。(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