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1/4查出疾病
深圳商报
婚检1/4查出疾病
新条例公布后深圳婚姻登记人数无明显增减,专家建议新人自觉婚检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郑英邓小群)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后,结婚更自由、离婚更简捷等成为市民的热点话题。目前我市婚姻登记的情况是否受到影响呢?昨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个婚姻登记部门。
日前,记者来到福田区婚姻登记处,视听室里正有3对新人在观看婚前教育片。据现场登记人员介绍,这些天每天有十数对新人前来办理结婚登记,与去年同期以及前一段时间相比,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数并没有明显减少。
婚检查出疾病约占1/4
在福田妇幼保健院里,记者看到一组这样的数字:在去年的婚前检查者中,受检男性为3150人,查出疾病总人数为823人,其中影响婚育为34人;受检女性3169人,查出疾病总人数为945人,其中影响婚育为28人。长期从事婚检工作的有关专家认为,新条例取消了强制性的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但新人们为了自己、配偶和下一代的健康,还是不应该放弃婚前检查的机会。
离婚当场解决少了缓冲期
“不是说离婚手续马上就能办妥吗?怎么来了不能办?”日前一些到罗湖区婚姻登记处咨询或前来要求办理离婚手续人的市民提出疑问,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只得耐心地向他们解释:“条例还没有正式实施,目前手续仍然照旧。”据了解,目前实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这有关1个月的规定被公认为是离婚的“缓冲期”,新条例取消了这个原有的规定,离婚可以“当场解决”。对此,福田区婚姻登记处潘主任告诉记者,离婚行为还涉及到许多问题诸如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等,双方必须对这些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了,登记部门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郑英邓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