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学生白打一月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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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实习记者 齐乐 记者 赵威)8名沈阳大学的大学生想利用暑假期间勤工俭学。可万万没有想到,辛辛苦苦劳累了一个月,该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却一拖再拖,人居然“蒸发”不见了。
8名大学生高兴去应聘
这8名大学生中最大的21岁,最小的只有18岁。今年6月末,他们通过广告应聘到某公司做业务员,工作是负责广告宣传。一个曾做业务主管的女大学生小丽(化名)告诉记者,他们只知道该公司以中街商业区展销节组委会的名义向各个厂家出租展位,获取租金再为厂家进行广告宣传。当时,负责人郭某告诉他们说前一个月为试用期,业务员的工资为每个月500元,业务主管为700元。于是他们在7月1日去应聘。
工作很辛苦合同不给签
8名大学生的工作是辛苦的,小丽告诉记者,他们开始工作时每天奔走于一些大型商场、银行、医院等公共场所分发广告宣传单。后来,老板又要求他们到各个居民社区甚至居民家里分发。
刚刚上岗的时候他们曾向负责人郭某要求看一看该公司的经营许可证,而郭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出示。要求该公司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郭某还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他们在工作的一个月中曾很多次提出签合同的要求,都遭到拒绝。为了消除他们的顾虑,老板还曾信誓旦旦地向他们大打保票。
工资接连延误老板也消失
老板曾告诉过他们8月1日开资,但是,这些大学生当天在该公司办公地点等候了一整天也没有见到负责此事的“赵总”。
8月2日,8位学生等了一上午,终于见到了“赵总”。“赵总”告诉他们先做工资表,让会计统计一下,8月4日发钱。然而,8月4日当他们再次来到该公司取工资时,“赵总”却失踪了。他们又这样白白等了一整天。大学生们无数次地打了“赵总”的手机,结果不是关机就是拒接。
暑期打工擦亮眼睛
8名大学生辛辛苦苦付出的汗水能否得到应有的回报呢?那一共3000多元的工资什么时候能够到他们的手里呢?当天下午记者拨通了沈阳市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处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告诉记者,学生的自身权利应该得到保障,但是学生打工的劳动报酬问题还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应该通过法院解决。
那么这些学生的自身权利谁来保障呢?记者就此采访了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刘文舸和冯颖两位律师,两位律师一致认为,沈阳大学8名大学生可以先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如果劳动部门不予受理,学生们可以带上相关证据以诈骗的名义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两位律师提醒假期正在打工和准备打工的学生们,选择打工单位的时候,一定要把眼睛擦亮,看清打工单位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时候,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签下合同,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到劳动部门去投诉或到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