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6.20特大诈骗案”侦破纪实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7月31日电(记者魏运亨)新闻记者,曾被有些人称为“无冕之王”。王也好,非王也罢;尊称也好,戏称也罢。勿容置疑的是,在中国在外国,记者都算是一个令人尊敬的社会职业。
正因为承担着向大众传播信息和舆论监督的双重任务,正因为有一条保证报道必须公正客观的职业要求,记者本人除应当具备新闻敏感、文字功底之外,还必须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
而一个“骗”字,就是记者的大忌死敌。2003年5月,有152年历史的美国《纽约时报》曝出丑闻,一个名叫杰森·布莱尔的黑人记者,至少抄袭、造假出36篇见报稿件。报社总编辑被迫引咎辞职,报纸刊出4个整版向读者道歉。而一个月后,在中国辽宁,又曝出一名报纸记者参与“骗局”的闹剧,但这次更过分,这位记者竟勾结多人诈骗国有企业货款430万元。
2002年6月13日,周五。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一天对震惊全省的“6.20特大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审判长庄严宣布:原葫芦岛日报记者李晶等人以“狸猫换太子”手法,用廉价硫铁矿充当铜精矿,疯狂诈骗国有企业巨额资金,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同案的另外10名被告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案件侦破了,歹徒法办了,但此案留给人们更多的不是快感而是痛感。令人深思的是:一个记者,如何从“社会宠儿”走上了通往牢狱的道路。
案发经过
说起李晶参与的这宗诈骗案的案发,还要从去年6月20日葫芦岛锌厂“矿仓事件”谈起:
去年6月20日下午,葫芦岛锌厂马副厂长来到厂长办公室,向侯宝泉厂长汇报说,这两天东方铜业有限公司的炼铜车间出铜率低了一个百分点,可能是配料有点儿问题。侯厂长当即指示要认真查一查。
说来凑巧,当时铜矿仓存料不多,总容量达3万吨的矿仓内,也就有几千吨的铜精矿。而且恰恰有一处的原料堆有点坍塌,内行又心细的人从蒙古进口的铜精矿堆中看出了色差,而颜色浅的恰恰就是不法分子掺和进去的硫铁矿。硫铁矿每吨大约150元,而铜精矿的价钱是硫铁矿的十几倍甚至二十倍以上,明摆着是有人在做手脚,拿“狸猫换太子”,搞“掉包计”。
锌厂保卫处处长闻讯后立即率人赶到现场,警车警笛一响,摄像机一开始录象,犯罪嫌疑人知道露馅了。
先是葫芦岛市公安局内保处侦办,然后又是经侦处接手,侦查员经过一段时间全力以赴的工作,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有锌厂内部的几名工人。但是,在风声鹤唳之中多名疑犯已携款潜逃。侦查员们两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三进河北省山海关,四去辽宁省绥中,调查了千余人,形成了近百份调查笔录,终于查清了货源的出处和基本案情,并进一步确定了主犯为李晶、吕宁、陈建伟等人。
2002年7月30日,葫芦岛警方将躲在锦州市一出租楼内的杨占海、费晓刚(均为东方铜业公司备料车间工人)首先抓获;当日凌晨,又将潜回家里的陈建伟(系锌厂技术监督处工人)抓获;8月7日,郑晓东(绥中县葛家磷矿工人)投案自首;8月11日,公安侦查人员又飞赴新疆叶城县,将任伟(系东方铜业公司备料车间工人)、苏磊(个体出租车司机)缉拿归案;9月12日,申志全(系绥中县城郊乡东园子村农民)在绥中家中被擒。
这时,摆在专案组前最大的课题就是怎样把主要嫌犯吕宁(系锌厂技术监督处工人)和李晶抓获。
李晶当政法记者多年,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专案组一边积极上线索,上手段,一边悬赏、发动家属规劝,开展入情入理的思想政治工作。李晶虽然行骗有术,但在家中是一个孝子,离家一段时间总要给父母打一个电话问候。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其母终于向专案组道了实情,并主动交出部分赃款。
2002年10月2日,正是国庆假期,李晶在其父母的带领下,到专案组投案自首。10月28日,吕宁也在哥的陪同下向警方自首。至此,“6.20特大诈骗案”基本告破。
沆瀣一气
据有关人士介绍,李晶从一个记者演变成诈骗分子,其历程中有偶然因素也
有必然因素。
李晶1969年12月18日出生在辽宁省建平县农村家庭,建平县是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一般农民家庭生活相当困难。凭着个人的不懈努力,小伙子终于算是出人头地,先是到县里某单位干上了文秘工作,后来又进了市委机关报当上了一名记者。
葫芦岛市不大,几十万人口,新闻媒体也就那么寥寥几家,当记者的也就有机会接触上到市领导,下到基层群众的三教九流各类人。李晶为人挺好交友,虽说不善烟酒,但也常与朋友在一起聚聚,吃喝胡侃。
2000年的冬季,李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长自己6岁的郑晓东。之后,经郑晓东介绍,李晶又结识了任伟、吕宁、陈建伟、杨占海等人。这些人大的不过40岁,小的只有25岁,虽说都是企业工人,但日子过得似乎挺宽绰,出手也挺大。一来二去,李晶隐隐约约知道这些人偷偷摸摸用硫铁矿充当精铜矿诈骗锌
厂原料款。
出于哥们义气,李晶没有向警方或企业举报这些人的犯罪事实,反而萌生羡慕之意。他继续与这些人交往,彼此闹得非常熟络。
2001年9月,任伟最先发出邀请,向李晶提议由他、吕宁和李晶3个人合伙发假矿进行诈骗。李晶当时心里颇为矛盾:一方面,他知道这是犯罪行为,一旦暴露肯定身败名裂。而且他对任伟和吕宁也不很信任,毕竟交往时间不长,怕让这俩个家伙给耍了;另一方面,他又有点架不住花花绿绿票子的诱惑,这年头没有钱就没有一切。思来想去,他找到另一个朋友陈建伟商量。陈在锌厂技术监督处工作。他怂恿李晶干,并慷慨表示在关键时刻肯定出手帮忙。在这种情况下,早就有发财致富欲望的李晶便决定铤而走险。
李晶加盟入伙后,由于社会地位和学识要比其他犯罪分子高出一头,很快成为团伙骨干和头面人物之一。他们有组织地分工合作,由李晶出面与吉林天宝山铜锌选矿厂签订假的供矿代理合同,以便同被诈骗的锌厂结算(吉林这家企业收取5-6%的管理费),同时李晶还负责筹集购买硫铁矿的货款;而吕宁负责疏通铁路方面的关系;任伟等人则负责厂内的装卸。嗣后,这些不法分子在辽宁省建昌县八家子铅锌矿,以每吨145元的价格购买硫铁矿1000多吨,先雇汽车将硫铁矿运到山海关火车站货场。在这里,李晶化名“廉金民”,吕宁化名“李刚”,任伟化名“小三”,开始了他们瞒天过海偷梁换柱的把戏:
2001年11月18日,李晶等3人以5000元包租苏磊的出租车到山海关车站,用4893279、4423313号车皮,发往锌厂2个车皮硫铁矿。车到锌厂后,吕宁找到锌厂铁运科调度马强(另案处理),将2车皮硫铁矿准时调入东方铜业有限公司的备料车间。正值后半夜班的任伟、杨占海等人先将硫铁矿用吊斗散卸在矿仓内,将车皮打扫干净后,再将矿仓内原有的铜精矿装入车皮。锌厂规定夜间一律不检铜原料,而白天检测到的实际上已是换过的真铜料。就这样,不法分子通过吉林天宝山铜锌选矿厂骗取到锌厂给付的货款195689元。
有了第一次成功,尝到第一次甜头,李晶、任伟、吕宁等人一发而不可收。他们先后以这种卑劣手段,隔十天半月就干一把,共向葫芦岛锌厂发硫铁矿22车皮,骗得货款266万多元。
2002年6月5日和12日,李晶等人先后两次到山海关火车站,用4884911、4828042和4813313、4884937、4413046、4656674号车皮,一口气发了6车皮假矿。李晶在货款还没给付吉林天宝山铜锌矿的情况下,以买硫铁矿急等钱用为由,先从天宝矿拿走600000元。他没想到,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诈骗,一周后,他们原形毕露,走向灭亡。
在同案中,除李晶团伙外,还有另一个团伙在交叉作案。
另一个团伙是由陈建伟、张文宝(在逃)、郑晓东、任伟等人组成。从2001年5月起,他们从建昌县八家子铅锌矿以每吨145元的价格购买硫铁矿数百吨,以同样偷梁换柱手法,从内蒙古赤峰火车站向被骗国企发硫铁矿12车皮,骗取锌厂原料款169万多元。
悔之晚矣
在法院庭审宣判时,李晶内穿横条体恤衫,外套一件夹克,低着头,抿着嘴,眼镜滑落在鼻梁中央。在一次次诈骗中,李晶共获得赃款4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众告诉笔者,按照本案的情节、手段、诈骗金额和社会影响,作为主犯,李晶本应被判无期徒刑,但他退还了38.9万元的赃款,有自首情节,还检举了另外的一起组织上不掌握的他人抢劫罪行,有立功表现,所以是从轻判刑。
过去,由于李晶是负责政法方面的记者,刘众庭长早就认识李晶。也正因为要保证审判公正,刘庭长申请回避了这个案件。
谈起李晶的日常表现,刘众和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分管宣传的同志很坦率地告诉笔者,在他们眼里,李晶曾是一个热情憨厚、笔头子挺快、也算很敬业的记者。有一次,李晶听说某地发生矿难,立马打个出租车赶去,在抢新闻的时候,他是不算计钱不钱的。
他们告诉笔者,李晶在庭审中表示了深深的追悔,别人也替他惋惜。
葫芦岛日报总编辑杨松亮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现在新闻竞争很激烈,绝大多数的记者也都竭尽全力地工作。报社对记者、编辑有很严格的职业、道德要求。但是李晶背地里却干了这样法律不容的事情,是他自己走上了身败名裂的道路。
刘众庭长也认为,李晶走上这条犯罪道路与他贪婪金钱、追求财富的性格有关。只要能弄到钱,他可以不问来路正不正。
李晶将在监狱中度过人生事业黄金时期的9年。从一个“社会宠儿”到阶下之囚,实际上有时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这个教训,每一个记者都不应忘记。(完)(来源:新华网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