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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成为钓鱼岛第一个“岛主”?

南京《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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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 王 彬

7月1日,由国家海洋局、民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颁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正式开始实行。这项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中国领海内的无居民海岛将允许个人或机构开发利用,租用时间最长为50年。

  据中国海洋局统计:中国海岛中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有6000多个,其中94%无人居住。 钓鱼岛又成焦点

周文博是上次出海“保钓”行动的发言人,也是最早提出申请租借钓鱼岛的人

此规定刚一出台,就将钓鱼岛的归属问题又一次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很多人看来,政府此时出台该项政策,除了鼓励私人开发利用海岛资源之外,也是对民间“保钓”行动的法律支持。香港“保钓”人士柯华冰就表示考虑申请租借,并且计划向全球华人筹款,以筹措足够资金。

周文博是上次出海“保钓”行动的发言人,也是最早提出申请租借钓鱼岛的人。在他看来,法规的出台为民间的“保钓”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在以后同日本右翼势力的斗争中他们将更加理直气壮。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副司长吕彩霞表示:“虽然正式法规已经出台,但很多配套的政策却还没有得到完善,这主要包括申请书的格式以及相关手续。”对于民间私人申请租借钓鱼岛的情况,吕副司长讳莫如深,“有人提交租借钓鱼岛的申请,一切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但这涉及到申请人的商业秘密,我不能透露申请人的具体情况。”

按照周文博的初步构想,一旦租借成功,他就筹集资金对钓鱼岛进行开发。但对民间的申请人而言,申请租借一个处在外交旋涡中的海岛不会是出于商业目的。周文博自己承认,他之所以要这么做,并非是出于开发的考虑,而是想借此向外界宣布中国对钓鱼岛拥有不可侵犯的主权。只要将来中国收回钓鱼岛列屿的控制权,他可以将使用权无偿转让。

民间行动的积极意义

1932年,日本将钓鱼岛5个岛中的4个“卖”给一名实业家。二战后,该实业家又将这几个岛“转让”。2003年1月1日,日本政府又采取“租借”方式从日本国民手中“获得”了对钓鱼岛及附近的南小岛、北小岛三个岛屿的“管理权”,年租金为2256万日元

“中国民间对钓鱼岛问题的关注是一种爱国情绪,这在避免使日本占领钓鱼岛合法化的过程中,也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梁云翔教授撰文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除了政府正式的声明,民间的支持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国际法中的时效原则规定:一个国家在没有任何国家抗议或反对的情况下,长期实际占领和控制管理某一处土地,即可在一定时间之后获得对这块土地的主权。

1932年,日本将钓鱼岛5个岛中的4个“卖”给一名实业家。二战后,该实业家又将这几个岛“转让”。2003年1月1日,日本政府又采取租借方式从日本国民手中“获得”了对钓鱼岛及附近的南小岛、北小岛三个岛屿的“管理权”,年租金为2256万日元。在梁云翔看来,日本政府的目的非常明显:一方面对钓鱼岛进行实际控制,同时主动地不断采取一些行动,试图给国际社会造成一种实际控制的既成事实,以便能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在日本政府无视事实的同时,日本民间的右翼势力也一直不断发出挑衅,不时有人登上钓鱼岛,这在无形中助长了日本政府的气焰。“为了保卫钓鱼岛,中国既需要政府的官方外交发挥作用,也需要大众的民间活动发挥作用。”梁云翔说,“官方外交与民间活动应该相互协调,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作为政府,也要在坚持主权的前提下,对民间活动给予更多的关注,积极引导民间的活动,使民众能够对这一问题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理性的思考,在这样基础上进行的活动就能够更加有理、有利、有节。” 厦门的先期尝试

“厦门市的城区和海岛距离很近,一旦海岛被破坏,厦门建设‘海湾型’城市的构想就将破灭。”

“我们公司在1996年就规划开发火烧屿了。”厦门陆桥旅游公司副总经理蔡志滨很自豪地说,“后来国家海洋局的官员来视察时告诉我们:火烧屿是全国最早开发的海上无居民岛。”

火烧屿位于厦门市西海域,是这片海域最大的一个无人岛。厦门陆桥投资总公司在1996年对其进行了开发。现在,岛上建成了厦门市青少年科技馆以及火烧屿生态乐园。“目前的营运状况还不错,公司已经在进行二期规划了。”

在厦门、广东等沿海地区,私人开发无居民岛的现象早就已经出现,但无序的民间开发也给海岛带来很多问题。很多民间团体在开发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对海岛的保护,致使海岛的环境遭受污染,甚至一些军事机密泄露事件的发生也缘于此。在广东的一些地区,炸岛、炸礁、炸山取石屡屡发生,这严重改变了海岛地貌。在我国公布的78个领海基点中,有67个为无居民海岛。领海基点是划定领海的起始点,如果这些岛屿被炸毁,不仅仅意味着领海基点的消失,基点周围43万平方公里海域主权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也就此丧失。

“厦门市的城区和海岛距离很近,一旦海岛被破坏,厦门建设‘海湾型’城市的构想就将破灭。”厦门市海洋管理局的林处长告诉记者,“因此,我们厦门市2003年1月1日实施了《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定》,对无居民海岛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

厦门市海域共有13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无常住居民的岛屿和58个岛礁,这些星罗棋布的无居民海岛是建设海湾型城市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火烧屿的地学旅游,大屿、鸡屿的生态保护,宝珠屿的海上旅游和上屿的海峡两岸风光眺望等,都具有丰富多彩的人文景观和自然生态景观。

国家海洋局资质管理处处长王忠认为,《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出台不仅是因为钓鱼岛,更多的则是为了鼓励私人开发无居民海岛。“在厦门、浙江这些沿海地区已经有人对无居民海岛进行开发,而国家出台这项法规可以将这些活动规范化法制化,对其他沿海地区也是一种促进。”

新当选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高之国博士指出,目前中国对待海洋的态度存在三个误区:一是由于中国历史上以农立本,全民自上而下的海洋意识淡薄,这一根本性问题至今尚未彻底改变;二是由于人口膨胀和开发广度扩大,海域生态环境恶化、海洋资源遭到破坏;三是海洋行政管理机构不健全,综合管理能力薄弱、执法力量分散。“将西部大开发与东部大海洋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更好地解决中华民族在本世纪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中国的“海洋宣言”

在中国管辖的几百万平方公里海域中,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岛屿归属和划界争议、渔业和油气资源争端都未得到彻底解决,发展强大的海上综合力量才是最可靠保证。

高之国认为:重陆轻海是中国在过去四五百年间由强到弱、大国地位不保,以及鸦片战争后一百多年间沦为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的重要原因之一。古往今来,大力向海洋发展的国家,都走上了强盛:从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到后来的英国、美国,走的均是海洋强国之路。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岛是划分国家内水、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等管辖海域的重要标志。拥有一个孤立小岛的领土主权,就拥有其周围43万平方公里海域丰富的海洋生物和海底油气资源的捕捞、开采等主权权利。中国的海岸线全长18000多公里,并有6000多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这也就意味着,中国管辖的海域近300万平方公里。

2003年7月14日,日本政府将大陆架调查列为“国家项目”,经费也从现在的每年2亿日元猛增到1300亿—1400亿日元。调查资料显示:日本近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除了锰、钴之外,还有高品位的金脉,仅天然气的储备量就够日本使用100年。更重要的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在地形、地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领海可以超过200海里,延伸到350海里。如果得到联合国的承认,日本不但可以从资源贫国一跃成为资源强国,还将获得约65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相当于日本国土面积的1.7倍。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陆地空间不足、资源有限,海洋是今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也必须依赖强大的海上力量作为后盾。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在中国管辖的几百万平方公里海域中,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岛屿归属和划界争议、渔业和油气资源争端都未得到彻底解决,发展强大的海上综合力量才是最可靠保证。

“中国走海洋强国之路,尽快制定并实施东部大海洋战略已势在必行。”高之国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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