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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典型案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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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针抢劫案

案情:2002年元旦后,本市发生极少数不法之徒用针状物恶意扎人案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群众恐慌。1月16日,公安河东分局抓获以扎针相威胁,实施入户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韩哲、陶志斌;公安红桥分局抓获使用注射器威胁群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经过连续12天奋战,共抓获7名顶风作案者。

判决:去年4月25日,河东区法院依法判处韩哲有期徒刑14年,罚金5000元;判处陶志斌有期徒刑13年,罚金4000元。白玉彬恶势力团伙案

案情:白玉彬,绰号“红旗”,出资聚集了一帮刑满释放人员,形成黑恶势力团伙,多次聚众斗殴,曾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1998年,白玉彬得知西广开将进行危改,便用28万元强迫某厂将477平方米的建筑卖给他,并企图以此敲诈国家拆迁费70万元。经连续9个月的工作,32名嫌疑人先后落网。

判决:2002年11月11日,南开法院分别以聚众斗殴罪、诈骗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白玉彬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于谦票据诈骗案

案情:1998年4月至10月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谦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谦以及时兑现高额利息的方法,先后诱使9家单位在银行存款,存款数额共计7320万元。自1998年4月30日至6月11日,于谦使用伪造的空白转账支票,将9家单位在银行的存款6849万余元划出银行,于谦实得赃款5851.8万元。

判决: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于谦犯票据诈骗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天津历史上最大的票据诈骗案主犯于谦核准死刑。宋金龙团伙制贩枪支案

案情:1998年六七月间,宋金龙购买钳子、锯条、钢锉、钢管等工具,由芮仁博改造发令枪,自己贩卖。该案共抓获该团伙涉案人员23人,收缴改制枪具27枝、各类子弹700余发、铅弹480余发、枪管69枝、雷管6枚及大量用于制造、改制枪支的模具和工具,收缴赃款12500元、假币2万余元。

判决:去年12月18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依法判处宋金龙、芮仁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温国志有期徒刑15年。街头飞车抢包案

案情:2001年4月,本市和平区、河西区多次发生骑摩托车抢包案,在社会上造成极恶劣影响。经查,2001年2月以来,关珂欣和姚兰等人先后在河西区小海地盗窃作案5起,窃得摩托车5辆,并以盗窃的摩托车为作案工具,分别在河西、和平、河北、河东等区抢包作案40余起。

判决:2001年12月17日,河西区法院以盗窃罪、抢夺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关珂欣有期徒刑12年,罚金15000元,判处姚兰有期徒刑9年6个月,罚金12000元。宇萃里爆炸案

案情:2001年5月7日晚,本市河北区五号路宇萃里发生爆炸案,租住于此的居民高某当场被炸死。经查,1999年,徐忠生因做生意与高某、李某产生矛盾,自制拉发式爆炸装置,伙同高凤山将被害人高某炸死。

判决:2001年11月,一中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忠生、高凤山死刑。“6·24”银行抢劫案

案情:2001年6月24日8时40分,两名犯罪嫌疑人蒙面持仿真手枪和尖刀,闯入建设银行河北支行正义道储蓄所,威逼3名营业员,抢走现金人民币29.2万余元、美元2.3万余元、港币4.2万余元后逃走。经公安机关查实,将李旭、赵晓超等8名涉案人员抓获,缴获被抢赃款。

判决:去年1月,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判处李旭死刑,判处赵晓超有期徒刑15年,罚金1万元。代富军团伙制贩毒品案

案情:2002年6月2日,公安红桥分局将以代富军为首的四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并缴获毒品“杜冷丁”针剂2154支,成套制毒仪器、设备、空针剂瓶和大量的制毒原料。

判决:去年12月27日,红桥区法院以制造毒品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代富军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2万元。刘旭团伙系列抢劫、盗窃案

案情:刘旭等人自1999年初至2000年11月间,多次纠集在一起,疯狂进行抢劫盗窃犯罪活动,共盗窃作案90余起,撬盗保险柜49个,盗抢各种机动车10辆,抢劫盗窃总价值达440余万元,并将被害人杨某某杀害。

判决:2001年11月23日,市一中院依法分别以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旭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邹蔚贪污案

案情:邹蔚原系某银行储蓄所主任。2001年7月13日,邹蔚利用工作之便,盗用公用账户密码,向其事先开立的3个存折内各打入200万元。翌日,邹蔚从其中一个存折内提取现金100万元据为己有。后邹蔚携带部分赃款出逃,并迫于压力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判决:去年2月8日,二中院依法以贪污罪判处邹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张建新恶势力团伙案

案情:以张建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本市东丽区新立村、小东庄一带,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强行索要保护费、敲诈勒索,无恶不作。

判决:2001年9月26日,东丽区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建新有期徒刑15年。圣诞平安夜的绑架案

案情:2001年12月24日,绑匪张亮、张忌绑架一名11岁儿童,并索要赎金50万元。这起发生在圣诞平安夜的绑架案仅用48小时便成功告破,人质安然无恙。

判决:去年4月28日,一中院依法以绑架罪分别判处二罪犯有期徒刑15年。陆新友强奸抢劫案

案情:2001年1月至3月间,陆新友在宁河县桥北镇附近,先后挟持妇女、幼女8人,其中强奸妇女2人,6起强奸未遂,并以暴力手段两次抢劫被害人现金300余元。

判决:2001年12月9日,二中院以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陆新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1000元。韩福生破坏交通设施案

案情:去年6月至7月间,韩福生纠集他人携带作案工具,先后9次窜至京津塘高速公路,盗走防护网1808平方米,价值12万余元。

判决:今年3月5日,武清区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张福生有期徒刑14年。“4·10”杀人碎尸案

案情:去年4月6日,本市某娱乐场所服务员董盼盼将被害人郭某某骗至其租住的房屋,与早已密谋在此等候的朱华、李小峰一起威逼郭交出存折。朱、李二人用领带将被害人勒死,将尸体肢解后扔在铁道旁。

判决:今年3月19日,二中院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朱、李死刑,董盼盼因怀孕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李广德挪用公款案

案情:李广德利用担任蓟县粮食局某粮站业务员之便,挪用单位售粮款200余万元,用于还个人债务和炒作期货。此外,李广德找他人借款22万元,伙同某粮站主任共同购买住宅两套,后用单位业务款偿还。

判决:去年10月25日,蓟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广德有期徒刑15年。今年2月26日,一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了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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