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前非法抢建 蔡甸法院强拆三户违建房
汉网-武汉晨报
昨日上午8时许,随着“轰”地一声响,蔡甸区大集街塔尔山村8组的一栋二间二层楼房被强制拆除。昨日上午,在蔡甸区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蔡甸法院在大集街共强制拆除三户违法建房。
据介绍,1998年和1999年,先后有台商和我市某公司准备在蔡甸大集街塔尔山村和南湖村征地开发项目,2001年至2002年8月期间,蔡甸区大集街塔尔山村、南湖村部分村民闻讯后,在未经审核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地建房。
该区国土资源管理局确认事实后,分别作出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处罚人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占地所建房屋,返还土地。但这些人在法定时间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未履行改造义务。今年4月,该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其中的十八户违法建房强制执行。蔡甸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先后多次向被执行人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动员其自行拆除,但被执行人均置若罔闻。
该区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执法监督员到执行现场进行了监督。(来源: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