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奸案打了近3年官司 法官3年求证自己嫖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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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三年中自己所做的事就是竭力让人们相信自己曾经多次嫖娼,并且聘请律师收集有关的证据,为自己曾经多次嫖娼进行论证。
这样的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事就发生在辽宁省凌源市的一场曾经引起轰动的“三陪小姐”状告“色狼法官”案件中。日前,记者采访了案件的全过程和内幕。
女孩儿控诉:我被法官强奸
2000年9月17日下午,一名漂亮的女孩儿走进了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该市双塔区法院法官肖廷强奸。
“我叫小燕(化名),家住离市内不远的双塔区某村,今年22岁。1999年11月我在朝阳市公安局附近的一个麻将馆认识了双塔区法院一个叫肖廷的法官。我姐夫因为占道问题同别人打官司,官司进展较慢,我姐夫就让我找肖廷,让肖廷从中帮忙。
“2000年9月16日早7时许,肖廷给我打传呼,叫我早晨8时到他家谈我姐夫官司的事。当时就肖廷一个人在家,他让我进里屋,说给我看样东西,在我过去看的时候他突然一把将我按倒在床上撕我的衣服,我推他,并大声喊救命,肖廷说,喊也白喊,窗户都关着呢。接下来,肖廷强行将我强奸了。”
小燕还告诉民警,在肖廷强奸她时,她因为反抗,将肖廷的身上好多地方都抓破了。
民警立即将肖廷传唤到公安机关。肖廷否认强奸小燕,但是承认16日早晨小燕曾到他家去过。民警掀开肖廷的衣襟,发现肖廷的前胸等处果然有多处抓挠伤痕,尽管肖廷否认强奸小燕,但是警方还是将肖廷刑事拘留,后来经过检察机关批准,肖廷被逮捕。
法官供认:我曾经嫖娼十多次
讯问肖廷,肖廷有条不紊地对小燕的指控以及有关情况作出了解释,并主动向自己身上扣了一个嫖娼的“屎盆”。
“我和小燕大约是一年前在一个洗浴中心认识的,她这半个月共来我家三次,以前来的两次都是卖淫,最后一次是她找我办事。那天8点她到我家,脱光衣服躺到床上,我让她起来,她用手挠了我两下,自己走了。”
肖廷拒不承认自己9月16日早晨与小燕发生过性行为,更不承认强奸,但是小燕却提供了带有肖廷精液的卫生巾,警方对卫生巾上的遗留物作了DNA鉴定,结果表明,卫生巾上确实留有肖廷的精子。
证据面前,肖廷有了新的说法:“早晨我给小燕打传呼,她来了,说要坐一会儿,我劝她不要干小姐了,她却勾引我。我说如果你非得要俩钱,就给你百八的。”
肖廷还说小燕告她是为了敲诈。
这次讯问,肖廷还把自己的嫖娼次数加码,说自己同小燕发生过十多次性行为,每一次都给小燕100元钱,并且提出了一个新情况,那就是身上的伤不是小燕挠的,是自己抠的。
检察官问:“为什么穿睡衣接待小燕?”
肖廷答:“因为小燕是小姐。”
检察官又问:“为什么以前说身上的伤痕是小燕挠的?”
肖廷答:“侦查机关记的笔录没让我看。”
嫖娼不成立,法官终于变成罪犯
案件经过公安机关几次侦查和补充侦查,终于由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向双塔区法院提起了公诉,后来考虑肖廷的身份,朝阳市中院又指定到几百公里之外的凌源市法院审理,由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2年1月29日,凌源市法院开庭审理肖廷被指控强奸一案。法庭上,肖廷拒不认罪,一口咬定是小燕伙同他人对自己实施敲诈勒索。
2002年5月17日,凌源市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小燕的指控和卫生巾上精子的DNA鉴定以及肖廷身上挠伤等证据和事实,认定2000年9月16日早晨,小燕因为其姐夫官司的事到肖廷家,遭到肖廷的强奸,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肖廷有期徒刑5年。肖廷不服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朝阳市中院将案件发回凌源市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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