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龙治水”走向“三水合一”(图)
海峡网-厦门日报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今日挂牌成立,我市水务行业改革由此拉开大幕,多头管水、职能交叉、粗放经营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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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轮渡海滨大厦一楼,厦门自来水公司的牌子前几天悄然被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取代。集团虽然还没正式成立,但是换牌还是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一场筹备已久、事关我市水务行业长远发展大计的改革大幕正在拉开。
“多龙治水” 管理成本重复支出
[我市水资源由18个企事业单位分散经营管理,造成了管理成本的重复支出,影响了经营的效率,制约了水务企业的体制创新和我市水务市场的发展。]
一位与水打了多年交道的水务工作者告诉记者,我市多头管水、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的实际情况,给我市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调度造成了相关大的困难。
目前,我市水资源由18个企事业单位分散经营管理,造成了管理成本的重复支出,影响了经营的效率。水利局负责全市城乡水资源的管理和建设,防洪、抗旱的调度,农村水利建设和供水;市政园林局负责全市给排水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城市节水、给、排水企业的资产管理和给水、污水处业管理;环保部门则负责全市水质监测和水环境生态保护。担负着我市城市供水的2个重要工程(北引工程和特区管道工程)和3个水库(坂头水库、汀溪水库和湖边水库),由水利局、市政园林局和同安、湖里区分别管理。
作为水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局和市政园林局既是水务市场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同时又是水务企业经营的管理者,直接管着水务企业的人、财、物和重大的水务投资项目。这种关系直接导致了水务管理政企不分,水务基础设施建设长期依靠政府财政单一融资,形成了一个具有自然垄断性和自我封闭的行业,企业没有竞争的压力,制约了水务企业的体制创新和我市水务市场的发展。
“三水合一” 资源全面重新整合
[按“原水”、“给水”和“污水”合一原则,整合我市“三水”的国有资产,组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继续培植、壮大水务市场的其他经营主体。]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扫除发展道路上的障碍,实现我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市“多龙治水、政出多门”的实际情况,由市体改办牵头联合水利局、市政园林局等其他相关部门,借鉴我国一些地区水务管理上的先进经验,依据原水、给水和污水“三水合一”的原则,整合了我市的“三水”的国有资产,组建了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方式是以市自来水公司为基础,同时采用资产划转的方式,将北溪引水管理所、北引供水开发有限公司和污水处理的全部国有资产并入公司。海沧管委会投资建设的自来水项目及海沧PTA原水工程以折价入股的方式将其资产并入到公司。各区建设的自来水项目和污水处理项目的征地出资和项目投资,待行政区划调整并清产核资后,统一划转列入到公司资产范围,公司产权主体多元化时再确定其相应股权。汀溪水库和湖边水库暂时没到被列入此次整合的范围。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从事水务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经营,包括自来水和直饮水的供给、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水源建设、给排水设计施工、自动化工程设计安装、水质监测及仪表仪器检定等。成立后,在供水能力方面具备了管渠并用、互为备用的有利的供水形势,日供水能力可达到150万吨;在污水处理方面,日处理能力可达到60万吨,污水处理率可达60%,将领先于国内同行业。
据权威人士透露,成立厦门水务集团后,我市的水务市场将出现多元化的市场经营主体,除了核心的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我市将继续培植、壮大已完成上市辅导的厦门环境科技股份公司,同时将逐步构建其他水务市场的经营主体。
未来发展 投资主体趋向多元
[初步形成我市水务市场国有主导的经营主体,原水、管网经营实行国有独资,给水(含制水、售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可积极引进其他资金。]
市政府有关人士表示,随着我市海湾型城市建设的全面推进,农村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按以前单一财政投资的投融资方式,水务基础设施所需投入的资金将是财政无法承担的。
改变单一投融资方式的方法,惟有打破我市水务市场投资主体单一、国有独家垄断经营的格局,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有关人士透露,水务集团公司组建后,除了水资源和管网由政府控制外,其他项目都可以对外招商。今年“投洽会”,我市将推出一批水务项目,以股权出让或特许经营的方式对外招商。为此,政府将对我市水务行业设置准入条件,按照国际惯例,以招标的方式,引进具有较强实力、管理先进、技术领先的国际水务企业,受让水务集团公司的部分股权,将单一的国有股构成的水务集团公司改组成多元投资结构的市场主体。
经过整合我市水资源,初步形成了我市水务市场国有主导的经营主体,原水、管网经营实行国有独资,给水(含制水、售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可以放开,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吸收外国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水务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开展公平竞争,有利于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促进我市水务企业经营机制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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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措施促改革
建立水价形成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格形成机制,水价的调整将充分考虑其具有公益性与盈利性的特殊关系,通过成本核算控制适当的利润空间,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政府审定和监管。水务集团的赢利必须走内部挖潜、加强管理、减员增效、降低成本的路子,不能消极地依赖水价的提高。
据了解,组建水务集团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调整水价标准和构成。各类别的供水价格(特种行业除外)全部调整到每吨2.3元,其中,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统一由现行的每吨0.2元提高到0.5元,自来水的价格为每吨1.8元,特种行业(足浴、桑拿、夜总会、洗车场等)用水价格由现行的每吨2.1元调整到2.8元。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调整了水价的构成以完善投资补偿机制:将现行自来水水价中含有的价内征收的0.1元/吨的建设基金和水价的10%的市政建设附加费返还给企业(原先全额上缴财政),用于企业对水务基础设施的投资及还贷。
建立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是指在市政公用行业中,由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对某项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的权利。政府制定相应的监管办法、市场准入规定和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合同的形式,明确政府与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吸引国内外资本参与我市水务行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城乡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建立完善的取水用水有偿制度。
(卢维伟 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