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消费引来新烦恼 会员制消费纠纷无处解决
温州新闻网
如今,大到球会、商会,小到美容院、健身房,甚至洗车、足浴,会员制消费的身影越来越多,但由此引发的种种消费纠纷却往往无处解决。本报今年上半年就接到会员制消费投诉十来起,而引发的问题主要有投诉无门、退费遭拒、无法索赔等,涉及到的行业有美容、摄影、食品等。
案例一:
近日,家住公园路的郑阿婆因为有蛋糕买不到蛋糕,烦恼不已。她拿着三张面值12.5元的某品牌蛋糕券苦恼地说,本想用单位发的蛋糕券去买蛋糕,可是去的时候才发现这家蛋糕店已经“人间蒸发”了,现在这几张蛋糕券都成废纸。
案例二:
在温州颇有名气的儿童专业摄影“漂亮宝贝”因经营不善,在前段时间也“玩”起了失踪,害得那些已经预付了一年会费的会员索赔无门。
案例三:
曾是某美容院会员的王小姐交了美容院5000元的会费后,做了几次美容,其中有一次使王小姐的脸部皮肤过敏了,为此王小姐要求退会,而美容院却百般刁难,王小姐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会员制消费”是最近几年兴起的一种消费形式,并逐渐被消费者接受而流行。但是,消费者要小心会员制消费设下的陷阱,一些商家利用会员制进行非法集资,或收钱后服务跟不上,甚至有些商家一旦经营惨淡干脆消失得无影无踪,使原先的服务承诺无从兑现。(温州商报 林姿)
观点一: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市消费委副秘书长胡钢锋目前对“会员制消费”的管理,国内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规,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加入会员时,一定要弄清楚选择的这家公司有没有能力实现对会员的长期承诺;同时,当你的会员制消费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反映,向经营者交涉,争取及早解决。
观点二:商家必须承担后果
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祖飞这种先收钱后服务的“会员制消费”,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允许其存在的,但是,商家必须承诺承担后果。同时,商家在制定会员合同时,必须明确权利和义务,不可以有自我免责的行为,否则该合同无效。如果在消费中发生纠纷,并且责任在于商家,当消费者要求退会时,商家应给予全部退款,并赔偿损失,否则,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