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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幼军任湖南副省长 誓言“以民为父母”(图)

汉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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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幼军在任前发表演说。钟友援/摄

  中新网6月11日电 6月10日下午,湖南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于幼军为湖南副省长。根据湖南日报的报道,于幼军在任前发言中,诠释了他所理解的“五十而知天命”,誓言坚持把“以民为本、民为父母”的理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

  今年满50岁的于幼军说,孔子说“五十而知天命”。什么是天命?天命首先是人民意志、人民利益。“金奖银奖,不如群众的夸奖;千碑万碑,不如人民的口碑。”

  于幼军说,今后将切实做到胡锦涛提出的要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把“以民为本、民为父母”的理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自觉把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密切程度作为各项工作轻重缓急的首要依据。

  其次,天命是客观规律。推进各项工作必须求真务实,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要勤于学习,敏于思考,勇于探索,善于总结,敢于创新。对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善于从规律上找原因、谋对策。

  第三,知天命就要与时俱进。当今时代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已经不仅仅是不进则退的问题,而是跑得慢了也要掉队。今后要从湖南的实际出发,思想更解放一些、思路更开阔一些,以科学的态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自己微薄的力量全部奉献给湖南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于幼军同志简历

  于幼军,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江苏丰县人,博士研究生,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主要经历:1971年9月至1975年11月,广东省广州市109中学教师;1975年11月至1981年4月,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干部;1981年4月至1985年3月,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干部、研究室副主任;1985年3月至1986年8月,任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期间:1980年9月至1985年7月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函授学习);1986年8月至1986年11月,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86年11月至1990年3月,任广州市东山区委书记;1990年3月至1992年11月,任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2年11月至1993年3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993年3月至1994年8月,任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1994年8月至2000年4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期间:1993年3月至1995年8月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0年4月至2000年6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0年6月至2003年5月,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年5月至今,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在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被决定任命为副省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