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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免去李国光高法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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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03年4月2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李国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免去祝铭山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四、免去江必新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五、免去刘会生、张章(女)、岳志强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任命王秀红(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七、任命孙华璞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八、任命杜万华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九、任命刘新魁、杨世伟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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