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大贪盗卷巨款仓皇逃海外
金羊网-羊城晚报
党和国家高度关切这一新的腐败样式;公安机关全力缉逃,央行7月成立反洗钱工作处,检察机关正筹建追逃长效机 制
图:天网缉逃。方唐/画
“捞了就跑,跑了就了。”最近几年,国内以及某些外派机构官员腐败犯罪后,为逃避打击,往往携卷巨款潜逃海外 。去年1月18日,新华社播发的一条消息通过海内外媒体迅即传开,一下子攫住了人们的神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 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使一些国有公司、企业难 以为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哪些人易外逃?金融硕鼠首当其冲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位办案人员日前对记者说:“从近年检察机关的办案情况看,每年都会有一定数量的职务犯罪嫌 疑人携款潜逃境外、国外,目前抓回来的确实太少了,抓回来的和逃出去的几乎不成比例。”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刘家琛坦承:目前一些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分子作案后潜逃国外,这种携款 外逃给案件侦破和审判带来诸多困难,当前的反腐败斗争面临严重挑战。
据国家反贪总局一位人士透露,贪官外逃携卷的钱款不断攀升,涉案案值比1995年前大大增加,贪污上百万元、 挪用上千万元的大案屡见不鲜。
这位人士透露,“外逃人员中,在金融系统任职的比较多一些,国有公司、企业的经理、董事,以及具体接触、管理 钱财的财务人员、营销人员也较多”。
案情显示,国内一些金融部门堪称贪官外逃事件的头号重灾区。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 、许超凡盗用4.83亿元后,分别逃遁海外。
国有企业是贪官外逃的又一重灾区。2001年被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的120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中,有70%为 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会人员。
据了解,全国各地近年也都不时传出某某国企老总亡命天涯不知所终的案件。仅以云南省为例,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 传柏贪污1600多万元后逃匿海外;前几年,云南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贪污案发后,企图逃往越南时,被我边防检查站 截获。
值得关注的是,个别党政机关部门的腐败官员,乃至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这两年也开始或明或暗地汇入了海外潜逃 的逆流。
远华大案案发之初,中央专案组进驻厦门,索取、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的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就持因 私护照,携妻仓皇出逃澳大利亚,后于2000年1月21日归案。
今年,河南两位厅局级高官相继出逃。这两位厅级官员,一个是携情妇跑到新西兰的程三昌,出逃前官衔是河南豫港 公司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市委书记);另一个是前不久出走美国的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蒋基芳。
记者最近还从贵州省有关部门获悉: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董事长的卢万里,因涉嫌将大量公 路工程私下交授其亲属开办的多家“空壳公司”承建,从中非法套取巨额工程款而逃亡海外。
这类外逃高官神通广大,有些迄今下落不明,尚未被抓捕归案。
外逃有何伎俩?妻儿先走自己殿后
与那些惊弓之鸟般的被迫外逃者相比,这些身份体面的高官和腰缠万贯的国企老总,携款外逃行为更多地带有主动性 、从容性和计划性。他们不是等到风声鹤唳案发后才去“临急抱佛脚”落荒而逃,而是很早就蓄意瞄准西方花花世界,做好了 人财物以及心理上的充分准备,设计出合家“远走高飞”的分步骤计划。
这种分步走总是大体循着如下轨迹:创造种种“合理”名目,先将妻子儿女弄出去做接应,同时“暗渡陈仓”,将巨 额不法资产转移出境;解决了这些“后顾之忧”后,贪官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以掩人耳目,静观时变;一有风吹草动,便能迅 即抽身外逃,溜之大吉。
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王天义号称“浙江第一贪”,没有他的“贪”字当头,其妻子和小孩焉能悠然定居在国 外?“武汉第一贪”———武汉市原建委主任张克孝,策划妻子先期出逃。蓝甫为给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买别墅,向赖昌星 一次索贿30万澳元给儿子汇去。眼看就要落马时,他本人立即仓皇出逃澳大利亚。
蒋基芳的出逃很能说明问题。今年4月,蒋基芳正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党校参加厅级干部培训学习,突然中断学习返回 郑州,稍作停留后,便从上海秘密离境,据媒体报投奔到早已定居美国的妻子和一双儿女身旁。
为了最终异国梦圆,某些贪官可谓费尽心机,不惜付出漫长的期待和曲折的运作。新华社驻伦敦记者黄兴伟调查发现 ,国内有个别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通过送子女到英国留学而将在国内的非法收入转移到子女在英国的账户上,有的 甚至在英国置办房产。
更有“聪明者”利用关系在境外开设办事处或分公司,而当事人长期游移于境内外之间,一旦东窗事发,便不再回国 。去年5月,身为河南省政府设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的程三昌便从香港不辞而别,携巨款和情妇跑到新 西兰定居。
外逃去向哪里?大贪大都逃往美加
据记者综合分析,贪官外逃的去向大体有四类: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 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 一些直接弄不到去西方大国证件的官员,索性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不起眼的、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国,暂时作为跳板,伺 机过渡;另有相当多的外逃者通过我国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民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 地签”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
从国际刑警组织抓捕时反馈的信息来看,有一部分贪官到海外后,拿着人民的血汗钱一掷千金,堂而皇之地过起世外 桃源般的富庶生活。
然而,相当一部分官员畏罪潜逃后日子并不好过,他们颠沛流离,隐姓埋名,深居简出,惶惶不可终日。
外逃为何得逞?管理疏漏有机可乘
贪官携款外逃何以能逃成?首先靠的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我国实行外汇管制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 贪官赃款何以能顺利漂洋过海?个中内幕触目惊心,路径五花八门。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一般不会发生大规模资金外逃现象。而在我国,由于相关的法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防止 资本外逃的“软硬件”尚不具备,金融外汇管制系统尚未建立起为大额资金外流进行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从而给资本外逃预 留下较大的空间。另外,我国虽然限定了居民个人出境携带外币的量额(2000美元),但海关抽查和处罚并没有那么严, 更何况一些贪官跟海关、边防等系统中的腐败分子相勾结,违规超限额携钞出境十分常见。
据了解,对外投资贸易管理不善也被官员携款外逃钻了空子。
国内企业一度掀起对外投资的热潮,有相当一部分国企的法人代表假借对外投资、合资的名义,将国有资产转移到境 外,再通过适当渠道,将其变为私人财产。有的国企经营者或管理者在和外资企业及境外企业交易时,与外方相互串通,低估 国有资产价值,隐瞒、截留境外投资收益。
不少人玩弄“高报进口,低报出口”的伎俩瞒天过海:在进口时,高报进口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以高比例佣金、折 扣等形式支付给国外供货商,然后从其手中拿回扣,分赃款,并将非法所得留存在国外;在出口时,则大肆压低出口商品的价 格,或采用发票金额远远低于实际交易额的花招,将货款差额由国外进口商存入出口商在国外的账户,有的贪官在境外银行直 接建有个人账户。许多中资公司在海外账户里非法持有的外汇,远远高于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所掌握的数额。
尤其令人吃惊的是,某些国有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已经演变为国内腐败团伙的洗钱中心。国内腐败分子通过代理人或 移民海外的子女、亲属,用办空壳公司的办法把黑钱洗白。
贪官何以能逃成?护照管理上的漏洞同样难辞其咎。
国家反贪总局侦查指挥中心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出逃的贪官手上大都持有因公护照或因私护照(有的随时带在身上 ),且与潜逃国外的走私、贩毒团伙不同,多数属于真护照。按规定,领导干部因公出境回来后应将因公护照上交,由专门人 员统一保管,但一些干部并没有交,手下人又不好意思催。
缉逃有何招数?高层运作重拳出击
危害深重的贪官外逃现象,已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强调:要切实加 大对重要逃犯的缉捕,特别是对逃往境外的案犯,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缉拿归案。
去年1月至8月间,全国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开展了追捕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共抓获 逃往海内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上千名,另有数百人投案自首。
除了开展专项行动,我国检察机关也正在研究建立追逃长效机制。检察机关与纪检、公安、金融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 加强情报信息交流工作,不失时机地立案、侦查和边控,预防贪官外逃。
目前,我国已与40个国家签订了56个司法协助、引渡和移管被判人条约,为共同打击犯罪分子奠定了基础。据媒 体报道,从1993年起,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和双边警务合作,我国警方先后从国外押解、遣返犯罪嫌疑人210多名。
在今年4月召开的“经济改革与良治:转型国家的反腐败”国际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刘家琛表示, 在遣返腐败犯罪分子、返还犯罪收益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对各国都是有利的。
今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成立支付交易监测处和反洗钱工作处,并成立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领导 小组,正式拉开了中国反洗钱大战的帷幕。到明年1月,国内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将建立起反洗钱组织和制度。金融机构反洗钱 的重点将是监测可疑资金的异常支付。
目前我们尚未参加具有全球性的反洗钱组织———反洗钱行动特别工作组与艾格蒙特小组,这十分不利于我们打击洗 钱犯罪和资本外逃行为。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反洗钱行动势在必行。
反腐败斗争是新的历史时期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对贪官外逃这一新冒出的腐败样式,一定要 重拳出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满怀信心地说:“对于那些仍然抱有侥幸心理、继续潜逃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 无论他们逃到天涯海角,都要将其抓获归案,绳之以法!”
(据《半月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