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几十块钱杀人 北辰山命案两恶魔被判死刑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一部手机、几十块钱,在杀人狂徒的眼里,竟比活生生的人命重要得多。昨日上午,轰动厦门的北辰山杀人案主犯先承海、孔德春,被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12日上午,重庆永川市人先承海、孔德春腰藏尖刀,来到同安北辰山伺机抢劫。中午12点左右,4名女子(后查明系厦门某纺织厂员工)结伴上山,孔德春见其中一女子脖子上挂着手机,即提议抢劫四女子。于是,两人尾随她们至龙泉洞,持水果刀在四女子身上共刺60余刀,刺破女子心、肝、肺、胃等内脏,致使她们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去年5月12日,先承海伙同罗庆勇(在逃)在浙江金华市金婺大桥,将金华人喻志炎、周素娣两人杀死,抢走手机一部、现金几十元,之后将两具尸体抛入江中。
另有4人分别在广东佛山市一出租房内、厦门金榜山公园附近、湖南邵阳市东塔公园内,被先承海、孔德春等人砍伤。据法院调查,恶魔九次抢劫中,抢劫现金最多时仅3000多元,他们往往是为了抢几十块钱,或一部手机、传呼机就行凶杀人。
26岁的先承海和30岁的孔德春,历经一年多来的疯狂终于走到路的尽头。29日,厦门中级法院一审认为,先承海参与故意杀人三起(其中一起未遂)致6人死亡,孔德春参与故意杀人一起致4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均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先承海和孔德春多次采用持刀威逼、捅刺、捆绑等手段,分别抢劫8起和7起,抢得财物数额巨大,构成了抢劫罪,判处先承海死刑,判处孔德春无期徒刑。数罪并罚,法院判决先承海、孔德春死刑,并处没收两人的个人全部财产。
(兰文 许侨欣 陈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