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审带判30分钟半天明断3起案
华商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谢正罡记者江雪)昨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法院的法官李方采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3起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平均30分钟就审结一案并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满意。
说起打官司,许多人最深的感受是“太拖人”了。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案件数目不断增多,因人力有限等诸多原因,案件一拖数月甚至几年的事情屡见不鲜。对此,西安市两级人民法院今年着重在全市推行简易程序审案,即对那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审理,不再套用“庭审三部曲”———法庭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能当庭宣判的就当庭宣判,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昨日上午,未央法院民二庭法官李方安排了3个适用简易程序开庭的案件。9时20分,未央区辛家庙信用社状告两企业贷款纠纷案开庭,因事先原被告已进行了庭前交换证据,所以庭审进行得非常快,20分钟内,法官查明被告欠原告贷款100万连带利息逾期未还的事实后宣布休庭,10时整,当庭宣判被告还清原告贷款本息。
10时25分,西安两家公司的欠款纠纷案开始审理。法庭上,被告承认欠原告1万余元的事实,仅用25分钟法官就宣布了判决。原告方对此表示满意,“花了近一年没解决的事,今天在法庭上不到半小时就解决了,这样打官司就不累人了!”而被告方也认为简化程序节约了时间,“也是个好事”。11时35分,计划中的3起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全部审理完毕。
记者了解到,因为庭前准备充分,事实基本明确,采用简易程序后,法庭上“废话”少了,节约了时间,而且当庭宣判会给那些打算托人说情者一个措手不及,避免了干扰,也减少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当然,要保证公正效率,对法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相对更高。